受妻鼓勵進入臺積電!他日日濫交染性病 爽養小三反批正宮

一名男子轉職進入竹科龍頭公司後,日日濫交還染性病。(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竹一名女子小香(化名)與丈夫阿衫(化名)結婚逾4年,在男方轉職時給予許多鼓勵,未料他成功進入臺積電後,整個人都不一樣了,對外宣稱單身,頻繁約砲、養小三,甚至患上性病,小香忍無可忍下提出離婚,阿衫則以小香無言亂語提出反訴。經新竹地方法院審理,認定阿衫出軌事實,准許離婚。

判決書指出,小香當時給予面臨轉職的阿衫諸多支持,可他順利進入臺積電後,性格大變,開始頻繁濫交,染上性病,治療約一年才痊癒。然而,阿衫不準備收手,藉買房投資名義又開始淫亂生活,還網購壯陽藥物助興,足跡遍佈臺北、桃園多處旅館。

小香在2018年接獲陌生訊息,該人稱自己是阿衫的同事,告知阿衫自稱單身,發展婚外情多時等資訊,小香開始留意,發現阿衫2023年間出軌對象是同公司的同仁,長官也略有知悉。小香因此提出離婚,雙方發生激烈爭執,阿衫2024年間曾情緒失控,朝她摔擲家中物品,並不斷開關臥室電燈,讓小香心生恐懼。

阿衫則主張,兩人會走到離婚這步都是小香的問題,是女方無故懷疑他有染,於其車輛裝設GPS定位系統,多次致電詢問行蹤,私下聯絡他日租房的房東是否有帶女生回家等,還威脅將出軌事證交予其主管,影響他工作,並辱罵「惡爛性病王」、「你的臉很惡爛」、「猥褻齷齪」等語,讓他感到非常難堪,宛如受其虐待。

法官檢視相關證據,發現阿衫曾訂做對戒給異性,已逾越男女分際,性病治療也確有其事,認定阿衫違反夫妻間對婚姻的忠誠義務,使雙方婚姻本質發生動搖,且夫妻間信任顯已不復存在,若勉予維持婚姻,徒增雙方仇怨,准許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