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商品過度包裝檢驗檢測機構名單公佈
5月9日,市場監管總局印發通知,公佈首批獲得總局資質認定的具有商品過度包裝檢驗檢測能力的機構名單。通知要求,各地市場監管部門應積極推進檢驗檢測機構商品過度包裝檢驗項目擴項和監管工作,及時公佈轄區內具有商品過度包裝檢驗檢測能力的機構名單。
商品過度包裝是指超出商品保護、展示、儲存、運輸等正常功能要求的包裝,主要表現爲包裝層數過多、包裝空隙過大、包裝成本過高、選材用料不當等。目前,獲得總局資質認定的檢測機構中,具有《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GB 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生鮮食用農產品》(GB 43284—2023)兩項強制性國家標準檢測能力的分別有56家和15家,涵蓋食品、農產品以及包裝等檢驗檢測機構。以上機構的具體信息和動態調整情況可通過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資質認定獲證機構查詢系統”查詢。(“市說新語”微信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