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賣軟件“破解包”構成侵犯著作權罪

不法人員自制破解插件工具,免費使用付費軟件,還在網上宣傳售賣,以爲“一本萬利”,沒想到等來的卻是法律的懲處。近日,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侵犯著作權案,判處兩被告人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院查明,“某智軟件”是AA科技公司獨立研發的一款航測軟件。AA科技公司擁有該軟件著作權,用戶需付費購買激活碼使用軟件功能。AA科技公司同時推出“某智軟件”免費試用版,可供用戶免費使用一個月。爲防止用戶以試用方式長期使用軟件,AA科技公司設置了限制同一電腦綁定試用激活碼使用次數的技術措施。爲確保用戶使用軟件獲得授權,AA科技公司對正式版軟件設置了離線使用時長和次數的限制,用戶如超時或超過使用次數,需聯網校驗。

2023年9月,AA科技公司報警稱,有人在“朋友圈”及二手交易平臺發佈“某智軟件”破解插件廣告,公開銷售破解工具。

公安機關偵查發現,2022年起,王某在二手交易平臺售賣名爲“大眼睛”的破解插件。該插件可規避“某智軟件”關於一臺電腦只能綁定一個同類型激活碼的限制。張某則通過某平臺售賣“PT助手”破解插件,該插件可解除“某智軟件”(試用版)離線後使用次數和離線時間的限制。兩人在網絡上相識後,張某利用從王某處得知的“某智軟件”漏洞,又委託他人開發了一款插件,該插件可規避“某智軟件”一臺電腦只能綁定一個同類型激活碼及每次只能處理500張圖片的限制。兩人通過銷售相關插件分別獲利6萬餘元。

法院經審理認爲,AA科技公司爲保護其軟件的著作權及相關權利,爲其軟件設置了技術保護措施及訪問控制技術措施,保護目的合法、方式合理,在正常情況下足以有效阻斷普通用戶侵權的可能性,屬於刑法意義上的技術保護措施。被告人王某、張某以營利爲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故意避開權利人爲其作品採取的保護著作權有關權利的技術措施,不僅侵犯了AA科技公司的著作權,導致AA科技公司損失巨大,也破壞了正版軟件的正常市場銷售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爲均已構成侵犯著作權罪。

庭審中,兩被告人自願認罪並退贓,張某在案發後積極與AA科技公司溝通,幫助AA科技公司修復軟件漏洞。綜合考慮兩被告人的非法經營數額、認罪態度、犯罪情節以及被告人張某積極阻止損失擴大等情節,法院判決:被告人張某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並處罰金6萬元;被告人王某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6萬元。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承辦法官表示,根據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以營利爲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爲其作品採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構成侵犯著作權罪。司法實踐中,關於“技術措施”的認定主要從設立目的、正當性、有效性等方面綜合考量,而認定避開或破壞技術措施的行爲是否構成侵犯著作權罪,還需要考量行爲人是否具有犯罪主觀故意、是否以營利爲目的、情節是否嚴重等要件。

本報記者 李文茜

本報通訊員 陶瑜 邵李鳴

來源:法治日報法治經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