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利用「AI寫色情小說」賺錢牟利 湖北男下場曝光

大陸湖北有男子異想天開,利用「AI寫色情小說」,並且賺錢牟利,遭到當地法院判刑。(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大陸湖北大冶法院近日審理一起「散播猥褻物品」案件,有位柯姓男子異想天開,利用AI網站撰寫「色情小說」,並且售出760篇,獲利約10.4萬元(新臺幣),遭到檢察官依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嫌起訴,柯男到案後坦承犯罪,最終當地法官依法判處柯男有期徒刑10月,開罰2.3萬元(新臺幣),並且追繳全部違法所得;柯男的犯罪行爲也成爲大陸「以AI撰寫色情小說」遭判刑首例。

綜合陸媒報導,湖北大冶法院近日公開一起散播猥褻物品的案件,一名柯姓男子於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間,以牟利爲目的,利用「翻牆軟體」在境外網站藉助AI工具,撰寫色情小說發佈並販賣,柯男售出760篇,共計獲利人民幣22873.95元(約新臺幣10.4萬元)。

檢察官依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嫌起訴柯男;當地法院法官認爲,柯男以牟利爲目的,製作、販賣、傳播猥褻物品,非法獲利2萬餘元人民幣(約新臺幣10.4萬元),已構成製作、販賣、傳播猥褻物品牟利罪,柯男審理時坦承犯行,並願意退繳違法所得,依法可以從寬處理;最終法官判處柯男有期徒刑10月,開罰人民幣5000元(約新臺幣2.3萬元),同時追繳全部違法所得。

據報導指出,依大陸《刑法》規定,凡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猥褻物品,情節嚴重者,將構成相應犯罪, AI雖爲工具,但利用其創作色情小說,等同於利用傳統手段進行違法活動,同樣要承擔法律責任,傳播後果需擔責,一旦色情小說透過網路或其他途徑傳播,無論傳播範圍大小,都可能觸犯傳播猥褻物品罪或傳播猥褻物品牟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