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見「違停釀死」列高風險駕駛!臺南公佈15人名單 吊照禁考3年

記者林東良/臺南報導

臺南市交通局交通事件裁決中心公佈第11批高風險駕駛事件名單,共15名汽車駕駛人因違規肇事導致死亡,遭裁罰並公告,其中首度將「違停」導致死亡事故列入高風險駕駛事件,該名駕駛人除被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再考,成爲警惕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的最新案例。

臺南市自2023年8月施行「高風險駕駛事件資訊公開原則」,針對汽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或涉重大違規引發社會矚目案件,裁決後依法公告、去識別化處理,並公開於市府交通局網站。

交通局指出,本次公告的15案違規地點分佈於新營(4件)、六甲(3件)、將軍(2件)及中西、永康、新化、官田、西港、下營等行政區,肇因多爲違反交通安全規則釀成死亡車禍事故,當事人駕照除遭裁撤,3年內亦不得重新報考。

本批公告中,一起「違停釀死」案例尤爲罕見。一名林姓男子將車違規停放於設有行人穿越道的路口轉彎處,結果一輛右轉大貨車與直行機車因視線受阻發生擦撞,造成機車乘客送醫不治。裁決中心認定林男違停行爲具高度危險性,依法將其列入高風險駕駛公告對象,並吊銷駕照。

交通局強調,高風險駕駛行爲不僅限於肇事者,只要其違規動作導致重大事故,同樣會被列入公告名單。公佈資訊的目的在於發揮社會警示作用,提醒民衆勿心存僥倖,遵守交通規則、落實防禦駕駛,纔是保障生命的根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