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名高風險駕駛名單曝光 違停害貨車撞死騎士遭吊照3年
臺南市交通事件裁決中心5日公佈14名高風險駕駛人,其中1名駕駛人因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違停,導致1輛大貨車撞死1名機車騎士。(臺南市交通局提供/郭良傑臺南傳真)
臺南市交通局交通事件裁決中心5日公佈14名高風險駕駛人,其中1名駕駛人因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違停,導致1輛大貨車撞死1名機車騎士,他除列名爲高風險駕駛人外,也被吊銷駕照、3年後才能重新考照。交通局呼籲駕駛人,要避免高風險駕駛行爲,也要保持防禦駕駛觀念,才能確保行車安全。
交通局表示,臺南市高風險駕駛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於2023年8月11日公告施行,公告對象是汽車駕駛人違規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或有其他受社會矚目的交通違規事件;於裁決處分完成後,依照公開作業原則將相關資訊去識別化,公佈在交通局網站「高風險駕駛事件公佈專區」。
交通局指出,這次是第12批公告高風險駕駛事件共14案,違規地點分別在麻豆區2件、佳里區2件、善化區2件、山上區、新市區、下營區、後壁區、東山區、仁德區、東區、國道1號等地,駕駛人因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肇事致人死亡,駕駛執照經吊銷後3年內不得重新考領。
交通局表示,高風險駕駛行爲並非侷限在肇事主要當事駕駛人,若明顯且嚴重違反交通規則導致死亡車禍事故發生,也是高風險駕駛行爲,此次公佈名單中,一位吳姓駕駛人將汽車違停在禁止臨時停車的紅線區,導致一輛大貨車與一輛同向直行的機車發生碰撞,致機車騎士送醫傷重不治,吳姓駕駛人紅線違停的行爲,也列爲高風險駕駛行爲。
交通局呼籲,由於交通違規具有高度威脅風險,往往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藉由公佈高風險駕駛人資訊,期能發揮警惕效用,提醒民衆務必小心駕駛,確保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