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濫用職權 國家菸草專賣局原局長凌成興一審被判十六年

財聯社5月21日電,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工業和信息化部原黨組成員,國家菸草專賣局原黨組書記、局長,中國菸草總公司原總經理凌成興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案,對被告人凌成興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百萬元,以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百萬元;對追繳在案的凌成興受賄犯罪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