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煙吃煙!國家菸草專賣局原副局長徐㼆被判15年
2025年8月12日,河南省安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國家菸草專賣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徐㼆受賄案,對被告人徐㼆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百萬元;對徐㼆受賄犯罪所得財物及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10年3月至2024年4月,被告人徐㼆利用擔任北京市菸草專賣局(公司)黨組書記、局長(總經理)、國家菸草專賣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職務上的便利,爲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行政審批、企業經營、職工錄用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妻等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6533萬餘元。
據中國政府網“國務院公報”一欄信息顯示:2024年5月24日,國務院任免國家工作人員,免去徐㼆的國家菸草專賣局副局長職務。
一天後的5月25日,徐㼆被查。
編輯: 於一麥
責編: 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