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東森電視爆內線交易 律師林則奘、袁梅珍夫妻判刑

茂德集團8年前入主東森電視,重訊曝光前,律師林則奘與妻子袁梅珍涉嫌趁機提前買賣股票套利133萬餘元,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起訴;臺北地方法院審理,依證交法內線交易罪判林有期徒刑3年6月,判袁有期徒刑3年2月。可上訴。

茂德收購東森電視股權案的重大消息確立時間爲2017年9月6日,發佈重訊的時間爲同年11月2日晚上,限制內部人交易的期間爲9月6日起至11月3日中午。

檢方指控,林則奘於20179月6日至13日間,透過袁梅珍的帳戶以平均每股8.81元買進1450張東森國際股票,之後林參與併購案會議,得知交易雙方對收購金額有歧異,指示袁梅珍出清全數持股,不法獲利68萬餘元。

2017年10月中,林則奘再次受指示與賣方重啓談判,將此消息透漏給袁梅珍,袁梅珍10月13日至27日間以均價8.8元買進1816張東森股票,擬製獲利65萬餘元,夫妻2人兩波交易共不法獲利約133萬元。

林則奘、袁梅珍審理中否認犯罪,供稱受張高祥所託辦理茂德收購東森電視股權,但張無意購買,他11月1日才知道張高祥突然改變心意、願意購買股權,買股之前並未得知內線消息等,不過,合議庭不採信林則奘、袁梅珍的辯解,認定2人構成內線交易罪。

圖爲臺北地方法院。記者王聖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