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600元替14歲少女紋身 吉林刺青店賠慘了
14歲的少女小美(化名)在朋友的介紹下,來到當地一家紋身店,以150元人民幣(約677元新臺幣)價格,將雙臂和手腕刺上花邊圖案及漢字。(翻攝微博)
大陸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理一起引發關注的未成年紋身案件,對紋身店的責任劃分以及未成年保護問題做出了重要判決。事情發生在2023年5月,14歲的少女小美(化名)在朋友的介紹下,來到當地一家紋身店,以150元人民幣(約677元新臺幣)價格,將雙臂和手腕刺上花邊圖案及漢字。然而,這一行爲被小美母親發現後,引發了激烈爭議,並最終將紋身店告上法庭。
小美的母親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紋身店退還紋身費用150元,並賠償精神損失費50000元(約22.5萬元新臺幣)。此外,她還申請對紋身清洗費用進行鑑定。紋身店方面則辯稱,小美自願進行紋身,且店方並未誘導其行爲,反而在紋身前還多次勸告她要慎重考慮,並指出小美在紋身前已經有多處紋身,無法察覺其未成年身份。
法院委託專業鑑定機構對紋身清洗及去疤修復費用進行詳細鑑定。經過四家醫院的門診檢查,鑑定結果顯示,若要清除紋身,需要進行8次雷射治療,總費用高達769800元人民幣(約348萬元新臺幣)。法院經審理後認爲,紋身店應該對紋身可能對未成年人的身體和人格權益造成的傷害有所警覺,未經詳細確認年齡便提供服務,應承擔60%的主要責任。
另一方面,法院也指出,小美的父母作爲法定監護人,未能履行應盡的教育和監護責任,未能阻止未成年子女進行紋身,因此應承擔40%的次要責任。考慮到原告家庭的經濟狀況,法院酌情判決一次紋身清洗費用爲96225元(約43萬元新臺幣),即8次治療的費用平均值,並要求紋身店退還紋身費150元,並承擔鑑定費2200元。
此判決不僅對紋身店業者提出了警示,也提醒家長和商家在面對未成年人時要加強責任感和警覺性,尤其是在涉及未成年人體質和權益的服務時,應遵循法律規定,避免因疏忽導致的法律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