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友上廁所太久!他拿刀追砍 嫌救護車吵...汽油彈丟急診室

▲桃園市蕭姓男子去年12月經過林口長庚醫院前,不滿救護車鳴笛刺耳,竟向急診室前投擲汽油彈,所幸並未引燃傷及他人。(示意圖/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蕭姓男子去年12月間徒步經過林口長庚醫院,嫌救護車鳴笛刺耳,竟向急診室門口投擲汽油彈,所幸並未引燃造成傷害;同日晚間返回龜山區租屋處,不滿室友上廁所時間過長,竟持剪刀向廁所大門揮刺,室友開門下跪求饒,蕭仍持剪刀朝其攻擊,室友遭刺傷後負傷求援,警方據報趕往制伏;桃園地院今(20)日審結被告蕭男犯妨害公衆往來安全罪,處有期徒刑10月;又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本案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有毒品、公共危險等多項前科59歲蕭姓男子,去年12月28日晚間8時許,攜帶自制裝填汽油之玻璃瓶,行經林口長庚醫院急診室附近,見救護車載送病患進急診室,不滿救護車刺耳鳴笛聲,竟罔顧來往車輛與行人安全,以菸蒂引火點燃自制汽油彈朝急診室大門投擲,所幸菸蒂未點燃汽油彈,沒有對來往人車造成傷害,蕭男作案後隨即逃離現場。

同日晚間10時40分許,蕭男折回龜山區租屋處,不滿鄭姓室友佔用廁所時間過久,竟持剪刀朝廁所大門揮刺,鄭姓室友開門見蕭男持剪刀揮刺趕忙下跪道歉,蕭男仍持剪刀攻擊鄭姓室友,鄭徒手抵擋被刺傷後奮力抵抗奪下剪刀後逃離向外求救,鄭仍持水果刀追擊,龜山警方據報後到場,以現行犯制服蕭男,當場查扣剪刀與水果刀等證物,將蕭男帶回偵訊,桃檢覆訊後,認爲蕭男犯行明確,偵結依公共危險、傷害等罪嫌起訴,蕭男目前在押中。

桃園地院今天上午宣判,被告蕭男坦承犯行不諱,前有因犯放火、傷害等罪,經法院判處徒刑確定之前案紀錄,本次犯罪質相同之犯行,可見其未因刑事追訴處罰而有所警惕,衡酌被告犯行極具危險性,僅因情緒不佳,恣意朝人、車密集往來之道路丟擲汽油彈、手持利器攻擊他人,其犯罪情狀於客觀上並無足以引起一般人同情,不適用刑法第59條酌減其刑。

法官審酌被告犯罪動機、情節、所生危害、犯後態度,審結依妨害公衆往來安全罪,處有期徒刑10月;又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本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