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威全專欄》海基會勿封殺各說各話空間

海基會與湖北臺辦主任的碰面,安排在苗栗縣長公館。(朱紹聖攝)

兩岸關係如同國際政治,形勢愈緊張愈要留下雙方各說各話的空間。政府不準上海臺辦主任來臺而湖北臺辦主任能成行,差別所在,湖北臺辦主任同意與海基會副秘書長會面而上海臺辦主任不願意;上海臺辦不行的事湖北臺辦卻做了,關鍵在會面的形式留下了讓兩岸官方得以各自解讀的空間。

針對此次會面陸委會說「當然是有約晤,具體內容不便透露」,而陸方立場則如同會面處的地主─苗栗縣長所說的「不期而遇」。但事後海基會在臉書的一段發言,指責苗栗縣長不期而遇的說法「違反了兩岸進行交流的承諾與默契」,硬要定調此次會面只有「約晤」一種說法,逼對岸吞下臺灣的官方立場,各說各話的空間就不在了。

重要的會晤以非正式的形式進行,國際上著名的例子有美國總統見達賴喇嘛。歐巴馬當總統時4次會見達賴喇嘛,有時穿着正式、有時沒打領帶,但都不在總統的橢圓形辦公室而是在白宮的地圖室,此處爲社交場所非辦公地點,白宮得據以宣稱兩人進行了私人會晤而非總統的正式外交行程,強調美國在西藏議題的立場不變。

海基會與湖北臺辦主任的碰面,安排在苗栗縣長公館,如同安排於白宮地圖室頗具巧思。政府想凸顯我官方代表與陸方官員碰面的事實,可以理解,不過既然碰面的形式本就不正式,而且大陸省級臺辦主任相當於我國直轄市13職等的局長或中央12職等的處長,海基會副秘書長層級相當於14到12職等,會面稱之「約晤」,實則我方以上會下,而且陸方不是被召到臺北應約,是我方移樽就教到苗栗,身段夠柔軟了,這個雙方勉強湊合、各說各話的形式若只因一句話而破功很可惜。

民進黨執政以來,從陳同佳、金門海域大陸漁船翻覆等案到重啓陸客來臺旅遊,都可以看到政府的堅持,期待造成兩岸官方協商的事實,企圖在沒有九二共識做爲兩岸官方對官方制度化協商基礎的情形下,另建通路。陸方則不接受這樣的形式,甚至以單方作爲、放利多給藍營政治人物等方式取代與民進黨政府的接觸,不經過制度化協商而推動兩岸交流。

陸方的堅持其來有自,即便是馬英九執政兩岸進行制度化協商的時代,儘管都是兩岸機關對機關、官員對官員的談判,陸方仍堅持民間(大陸海協會)對民間(臺灣海基會)的形式,傳給我方的協商名單,陸方官員都掛着大陸海協會專家的名銜,只以括號備註他們的正式官銜;我方傳給陸方的名單則不然,公開掛着官銜,不用海基會顧問專家的名義。

又例如2010前後幾年,即便是當時陸委會主委賴幸媛與國臺辦主任王毅已繞過海基會、海協會建立直接商議的秘密管道,因爲形式上雙方互不承認對方政府,臺辦系統不管是中央層級或是地方層級,派員隨着大陸交流團到臺灣參訪時,遇到交流團拜會陸委會,臺辦系統的官員就會宣稱身體不舒服,不隨團踏入陸委會大門。

即使如此,當時陸委會副主委仍曾約晤臺辦官員於陸委會,這是真正的約晤,要領在於不讓對方不舒服,留下對方回大陸後可以對上對下交待的空間。

當下想要造成兩岸官方接觸的事實,臺灣政府有籌碼。即便陸方總想刻意繞過民進黨政府,但兩岸交流太多事項涉及公權力,權力在民進黨政府手中,這是陸方迴避不了的課題。

金門海域陸船翻覆案是一例,陸方官員參與的協商團隊形式上是民間社團,但不可避免要與陸委會官員面對面談判;涉及陸客來臺,境管是中央政府職責,這是民進黨逼迫陸方接受小兩會協商的籌碼;涉及陳同佳案,境管與警察也都是中央職權,陳同佳投案無門。

但賽局上的籌碼必須有民意的支持,當旅行業願意配合政府戒急用忍少賺些錢,這籌碼才能堅持住;當民衆不在乎司法主權,政府就可以放任陳同佳在香港自由地生活,不受臺灣法庭審判。

兩岸交鋒,需要斟酌的輕重關鍵太多,政府犧牲司法主權,犧牲經濟,好不容易撐到今日,終於達到「約晤」臺辦系統地方高層的事實,忍心讓這模式曇花一現、瞬間破功?

(作者爲淡江大學政經系全英文學程兼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