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廣場》罷免和彈劾賴清德的戰力(桂宏誠)

國民黨26日下午3時在臺北凱達格蘭大道舉辦「反綠共 戰獨裁」集會,號召在野支持者到場向總統賴清德發出怒吼。壓軸由黨主席朱立倫發表演說。(陳薏雲攝)

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在26日「反綠共、戰獨裁」的抗議活動中,聲言在賴總統就職滿週年的520後,除了在立法院發動罷免賴清德外,全臺各地要用人民的力量推倒賴清德。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也宣佈將提出罷免案,並窮極一切手段對賴總統提出彈劾案。對此,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迴應,這些動作只是不敢倒閣後的「虛晃一招」。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罷免和彈劾總統分別須有全體立委1/4和1/2之提議,以及前者須全體立委2/3之「決議」,後者須全體2/3之「同意」。因此由藍白立委聯手成爲提案並不困難,但在討論後就會因達不到2/3的門檻,而在歷史上僅留下曾有提案的紀錄。

然而,國民黨在發動罷免和彈劾的運作過程中,若能發揮以論述引導民意的力道,就能表現出「戰力」。而此戰力所能達到的戰略,則是藉激發人民的「聲量」,遏制住如鬥雞般的賴清德,並在他正快步走向獨裁與濫權的路途上,插上「此路不通」的號誌。

不僅如此,國民黨另外開闢發動罷免和彈劾賴清德的戰場,也可藉由引領議題及以論述影響選民的努力下,從側面力抗民進黨發動的「大罷免」,乃至於主動對大罷免採取俯攻。

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相關規定,提議罷免總統須附具罷免理由,編列議程提報院會後不經討論,即交付全院委員會於15日內完成審查,全院委員會審查後即提出院會記名錶決。而提議彈劾時仍須附具彈劾事由,也是編列議程提報院會時不經討論,即可交付全院委員會審查後表決。而立院全院委員會審查時,得邀請被彈劾人列席說明,只是賴清德必定不會列席。

依據程序掌握髮動罷免和彈劾賴清德的時機,才能配合反惡罷的戰略部署,但更重要的是彈劾和罷免的理由。基本上,這兩者的理由還是有些差別,彈劾應限於有違法或重大失職的事實,罷免則可僅因政策不當或不符民意爲理由。

今年的4月27日是「第一次辜汪會談」32週年紀念日,而4月26日則是連戰率國民黨訪大陸進行「和平之旅」的20週年。前者爲兩岸開啓了制度化交流的坦途,後者則因陳水扁總統於2004年宣佈「公投制憲」的「臺獨時間表」,國民黨主席以立法院多數黨的身分赴大陸訪問,平息了兩岸極可能發生的衝突。

然而,賴清德的「務實臺獨」政策不須制憲,獨裁地先把兩岸改成「兩國」,進而再升級爲「敵國」,使臺灣陷入前所未有的危機中。光是這些,不僅違反《憲法》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也涉嫌觸犯《刑法》的「通謀外國開啓戰端罪」,這就足以同時構成彈劾和罷免的理由了。(作者爲世新大學行政系兼任副教授、民主文教基金會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