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话】一套人马 两块招牌──海陆两会30年 设立秘辛(三)
1994年11月29日,海峡两岸南京会谈主谈代表许惠佑(右)前往陆委会报告此行结果,陆委会主委黄昆辉(左)、副主委高孔廉(左三)、叶金凤(左一)、海基会副董事长焦仁和(右三)、副秘书长石齐平(右二)均与会。(陈明仁摄)
海基会原先于1990年11月就先挂牌,可是后来发现陆委会组织条例尚未通过,也还没正式成立,既无主管机关,海基会的牌匾先收起来,而改于陆委会成立之后的1991年3月成立。海基会原先的算盘是基金归基金,但开门仍需开办费,于是又开口要4千万的开办费,可是政府捐助的基金会从无再给开办费的先例,经陆委会一再争取,勉强再多给了2千万作为开办费。后来由于景气下滑,加上利率大幅下降,海基会的收入就不足以支应所需,于是后来就变成不足数由政府编列预算,挂在陆委会项下。
海基会的组织设计,原先构想是海陆两会人员轮调,如此一来陆委会的幕僚知道海基会前线的需求,反之亦然,情况有点像外交部对美日两国所设的机构,例如北美事务协调会及亚东关系协会等,同理,美国及日本对当时的办事机构设了AIT及日本交流协会,双方其实都是外交部的人,只不过是调到所谓民间的单位,暂时换个「白手套」而已。也因为轮调的需要,海基会工作的年资应该可以并入公务员年资计算。可是主管机关考试院的铨叙部说从无民间财团法人工作年资并计的先例,经过一再说明,工作的特殊性及必要性,终获同意,并于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中正式列入第4条第4项(此条序号后来修法时,被改为第4条之一),可惜后来真正使用此条文的人不多,因为海基会不愿接受陆委会派员,陆委会也因考虑公务人员福利,诸如房租、出国进修等等而不愿派赴海基会,只有少数海基会同仁靠个人关系回任陆委会以外的公务机关。这是政府人事制度僵硬所造成的后果。
正因为原先构想海陆两会人员应该是轮调,所以设计的组织架构就较小,会本部之下分设各「组」,包括文教、经贸、法律等组,名称略与陆委会各处有所不同,例如陆委会法政的「政」,在海基会并无此需要,后者系以文书验证为主的法律工作,又如海基会工作不涉整体经济策略,只需从事经贸服务。可是原先构想两会人马合一,或者称之为「一套人马两块招牌」,后来完全变了样,首先他们将所设「组」改为「处」,规模放大了。其次关于各处之业务职掌,原先主要系办理两岸交流及受政府委托办理之事项,但是后来在各职掌之下都加了「其他有关事项」,其实海基会当成立时,大陆方面并没有想到我们另设民间组织的做法,一切都还在摸索,所以交流及委办事项不多,海基会变成办理其他事项为多。
1992年起是「民对民」
海基会是1991年3月挂牌,大陆方面原先无意成立民间机构,所以当时是海基会与国台办协商,所谈的议题是文书验证及挂号信函查询补偿事宜,前后谈判了两次,后来大概陆方觉得他们吃亏了,于是也于当年12月成立了「海峡两岸交流协会」,简称海协会。这个海协会还真是原先我们成立海基会的构想,仅会长一人专任,由退职的国台办主任或商务部长等挂职,其余的人员包括常务副会长即由国台办常务副主任兼任,所有工作人员均由国台办第二局(综合局)同仁兼,真正是一套人马,两块招牌,组织精简,减少了沟通协调的麻烦。
负责两岸事务的陆、海两会相继成立,陆委会负责大陆事务的政策规画及规画拟订,海基会则在陆委会援权下负责协商、交流、服务。两岸之间则由官方授权的两个白手套海基会及海协会,直接面对面协商。前文提到海协会成立之前是「我民陆官」,1992年起则是「民对民」。协商的议题仍继续谈文书验证及挂号信函查询等。这些其实是非常技术性的问题,协议实质内容早已谈妥,但陆方要求在协议前言,加上一个中国原则,然而这是非常政治性的问题,两岸协商还没走到这一步,而且我们研究陆方谈判策略,经常是先谈原则,然后自行解释,因而拒绝。(待续)(作者为前海基会副董事长兼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