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近1年半,中小銀行專項債發行重啓,額度達260億,支持組建省級農商行

財聯社7月22日訊(編輯 楊斌)時隔近1年半,專門支持中小銀行發展的地方政府專項債再度發行。

今日,“2025年吉林省政府支持中小銀行發展專項債券(一期)-2025年吉林省政府專項債券(九期)”(簡稱“25吉林19”)完成招標,從最新結果來看,票面利率1.76%。“25吉林19”資金用途上,專門用於籌建省級農商行。

作爲中小銀行補充資本的一個重要渠道,中小銀行專項債的額度已所剩不多。業內認爲,短期內新增中小銀行專項債限額的可能性不大,在獲得注資後,中小銀行更應借區域金融改革的機會優化公司治理。

近1年半後中小銀行專項債重啓,規模260億元

根據吉林省財政廳公佈的政府債券信息披露文件,“25吉林19”是吉林省政府支持中小銀行發展專項債券,規模260億元,期限10年,後5年等額還本。

募資用途顯示,本期中小銀行發展專項債券用於吉林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吉林農商銀行”)資本補充項目。根據吉林農信系統改革工作安排,吉林省擬組建省級農商行並統一法人。本次發行的260億元專項債券和調整吉林農信轄17家農商行已使用的86億元專項債券,共計346億元,由吉林省財政廳劃至吉林金控集團,由吉林金控入股吉林農商銀行,幫助吉林農商銀行提高資本充足率和抗風險能力,增強運營實力,支持業務持續穩健發展。

值得注意的是,這是自2024年4月以來,支持中小銀行的地方政府專項債首次發行。

2020年7月,爲提升中小銀行服務實體經濟特別是中小微企業、民營企業的意願和能力,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在新增專項債額度內安排一定額度用於補充中小銀行資本金。當年財政部就安排了2000億元的額度,2020年12月,廣東省發行了全國首筆中小銀行專項債,規模100億元。

2021年、2022年,財政部相繼安排1500億、2000億元專項債額度用於支持中小銀行發展。《2022年第四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進一步確認,2020-2022年新增5500億元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專項用於補充中小銀行資本金,支持配合相關地方政府推動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

此後,5500億元的中小銀行專項債額度沒有再增加,而中小銀行專項債自2020年起陸續發行,並在2023年迎來發行高峰。去年3月27日,廣西省發行60.2億元中小銀行專項債後,此類專項債的發行便陷入沉寂。財聯社根據公開信息統計,截至最新,5500億中小銀行專項債額度還剩餘267億元(已計入本次吉林省的發行)。

中小銀行專項債新增限額的可能性不大

爲化解中小銀行風險、執行區域金融改革,2025年以來,省聯社改革明顯提速,多地的省級農商行正在籌建或已開業。如今年2月,由25家機構以新設合併方式組建的河南農商行正式開業。4月,江蘇農商聯合銀行、江西農商聯合銀行先後掛牌。5月,內蒙古農商行掛牌。據財聯社不完全統計,已至少有10家省級農商行成立。

中誠信國際的研究指出,近年來在經濟承壓、利率下行等背景下,中小銀行高質量發展面臨較大挑戰。2025年一季度,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有所下降、部分中小銀行逼近監管紅線,中小銀行資本補充需求依然較大但補充渠道相對受限。

金融監管總局數據顯示,2025年一季度末,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爲15.28%,而城商行、農商行的資本充足率分別爲12.44%、12.96%。

從過往中小銀行專項債的發行來看,遼寧、河南、甘肅、內蒙等中西部省份規模較大。業內分析指出,經濟相對發達地區的銀行往往有更強的資質,可以藉助“二永債”等多種渠道補充資本。

實踐中,中小銀行通過專項債補充資本金有間接入股和轉股存款協議兩種方式。其中,間接入股通過地方金控平臺向中小銀行注資(如上述吉林省),補充核心一級資本;轉股協議存款先計入其他一級資本,在滿足轉股條件轉股後,計入核心一級資本。

儘管中小銀行專項債時隔近一年半重啓,但後續額度確實已不多。

平安證券固收首席劉璐的研報此前指出,中小銀行資本補充專項債的目的是改善困境銀行的資本充足率,但帶有較強的階段性特徵,短期內中央新批中小銀行資本補充專項債限額的可能性不大。

業內人士認爲,注資只是推動中小銀行健康發展的第一步,更重要的是借改革之機優化公司治理,包括理順股權結構,規範股東行爲,明確各方責任。

本次“25吉林19”的相關文件還提到,吉林金控入股吉林農商銀行後,將依法依規參與吉林農商銀行公司治理,行使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督促該行堅持支農支小市場定位,提升服務質效,嚴防各類風險,支持其補充資本,進一步增強信貸投放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爲專項債券還本付息提供充足保障。

中誠信國際認爲,後續在專項債“負面清單”管理模式下,各地或探索支持其他各類地方中小金融機構的可行性,積極助力防範化解金融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