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推動「增亮減碳」計劃 全市路26萬盞路燈統一納管
市議員施志昌前往大安區會勘。(李京升攝)
施志昌希望路燈可以全數納管。(李京升攝)
臺中市議員施志昌發現臺中市路燈管理長期存在「縣市不同調」的問題,導致維修效率不一,他今天邀集相關單位前往大安區會勘現今的路燈維護狀況。建設局養護工程處表示,自今年起展開全面清查,不論是縣市政府或過去鄉鎮市公所所設置的路燈,將統一編號管理,並逐步加裝GPS定位系統,以加速報修與維修效率。
施志昌指出,早期臺中縣區許多路燈由鄉鎮公所自行設置,但因資料不完整,部分並未納入管理。直至2014年後纔開始有系統列冊,但因資料不足,導致位置難以查找,一旦遇上臺風等天災損壞,常無法即時修復,只能仰賴里長協助巡查,維修效率不彰。
他強調,今年養工處推動全市路燈統一納管、維修與汰換,正是補齊城鄉差距的重要政策。他肯定市府願意面對問題並改善,因爲「路平、燈亮、水溝通」向來是市政基本功,其中「燈亮」更直接影響居民出入便利、社區治安與交通安全。
地方也有許多實際案例。大安區南莊裡長陳炳煌表示,過去里民多次反映路燈報修卻遲遲未獲處理,造成民衆不便。雖然今年起有部分路燈維修速度明顯提升,但仍有少數案例出現「報修多次未果」的情形,他期盼市府能持續精進,確實提升維修效率。
養工處科長洪智文說,今年起全市路燈不分設置單位,只是要過去市府單位所設或是臺電正式供電之路燈,統一由養工處負責維護。目前清查登錄在冊的路燈數量約26萬8000盞。
他提到,凡是納管的路燈,都會加掛新的編號名牌及通報專線,並逐步裝設GPS定位系統,民衆只要提供編號即可快速派工維修,確保市民需求能即時迴應。若有路燈設於門禁管制區或私人土地,原則上仍會先行修復以保障公共安全,再透過會勘判定是否符合公益性,決定是否正式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