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大附中資優生軍醫夢碎!律師揪誤用法規 轟國防部「政治凌駕法律」

師大附中數理資優班一名學生髮文稱,她取得國防醫學系申請資格,沒想到竟於3月14日收到撤銷錄取資格的通知,理由是「出生南京市,未入本國籍滿20年,不符報名資格」。針對此事,國防部迴應,應屆畢業生若未在臺灣設籍滿20年,即不符軍校招生資格。(圖爲國防部博愛大樓/資料照)

師大附中數理資優班一名學生髮文稱,他取得國防醫學系申請資格,沒想到竟於3月14日收到撤銷錄取資格的通知,理由是「出生南京市,未入本國籍滿20年,不符報名資格」;國防部則迴應,此爲軍校招生簡章規定,還稱「未來若符合條件,仍可報考國軍相關班隊」。律師劉韋廷則認爲「國防部誤用法規,造成學生受教權受限制」;屏東榮總身心科主任汪弘道醫師直言,「國防醫學院向來秉持一視同仁的原則,不論學生身分爲何,彼此相處融洽、情感深厚」。

一名師大附中數理資優班的學生自小立志當急診醫師,2025年順利通過學測並取得報考國防醫資格,卻因「出生南京、未入籍滿20年」遭初審淘汰。他強調自己擁有中華民國國籍,從小在臺成長,並無中國戶籍,質疑爲何被視爲「大陸地區人民」,不滿因此失去報考機會而發文表達意見。

學生表示,報名前已多次確認資格,未獲明確迴應;教育局則指出招生條件由國防部覈定,若有疑義應向主管機關申訴。校方表示尊重學生髮聲,已協助反應問題,盼外界給學生空間備戰升學。

劉韋廷直言,軍校招生簡章中限制「須設有戶籍滿二十年,始得報考入學」,所依據《軍事學校學生研究生學籍規則》,系以大陸地區人民身份爲前提,始有適用可能,然此學生雖出生地在南京,但從未取得大陸地區人民身份,甚至自出生即爲中華民國籍,「實無適用上開規定,國防部誤用法規,造成學生受教權受限制,應撤銷違法處分,另爲適法之處分」。

劉律師強調,《軍事學校學生研究生學籍規則》僅屬行政規則,並非法律位階,不應以此作爲限制國民受教權的依據。該規定若據以排除具有完全中華民國國籍、僅因出生地在中國大陸而設籍未滿20年的青年報考國防醫學院,實屬對人民基本權利的侵害,已違反《中華民國憲法》所保障之平等權與受教權。

「18歲同樣具備中華民國國籍與設籍資格的青年,只因父母背景或早期戶籍登記地不同,就被剝奪報考權利,顯然是不合理的差別待遇,尤其該考生報考的是醫學院,並不涉及軍事機密或國防安全敏感性,更無合理理由加以限制。」

此外,劉律師也質疑,國防部與陸委會在相關審查上採取雙重標準。實務中已有現役軍人曾持有大陸戶籍,但只要提出放棄聲明即可繼續服役,「那爲何相同條件者卻不能報考國防醫學院?」

他呼籲國防部應立即撤銷本案的違法處分,重新檢討招生簡章與相關規定,避免以政治考量凌駕法律原則,造成青年權益損害與社會觀感不佳。

而國防醫學院過去就有接納來自海外的自費僑生,這些學生與本地生同樣需參加在陸軍官校舉辦的三軍九校入伍訓練。屏東榮總身心科主任汪弘道醫師,畢業於國防醫學院醫學系90年班,回憶當年就讀時的情況指出,國防醫學院早期的學生來源與培育制度相當多元,除了具有軍籍、由軍方提供學費的學生,還有來自退輔會及榮總體系的代訓生。

他進一步指出,國防醫學院是我國最早招收僑生與非軍費生的軍事醫學學校之一,包括醫學系與護理系在內的公費學生制度已有超過60年的歷史。學校向來秉持一視同仁的原則,不論學生身分爲何,彼此相處融洽、情感深厚。

針對近期招生相關議題,汪弘道醫師也在臉書上這位考生打氣,他寫道:「學弟,如果你真心想成爲我們的一份子,應該還有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