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擬對公用事業領域反壟斷出臺新規
新華社北京8月20日電(記者趙文君)市場監管總局20日對外發布《關於公用事業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公用事業,是爲社會公衆生產生活提供必需的普遍性商品或者服務的一系列行業的統稱,包括供水、供電、供氣、供熱、污水處理、垃圾處理、廣播電視、公共交通等行業,多數具有自然壟斷環節。從市場監管部門查處案件情況來看,公用事業領域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爲多發,特別是在供水、供氣、供電、供熱等行業。
指南征求意見稿指導公用事業經營者準確理解行爲邊界,針對不公平高價、拒絕交易、限定交易、搭售、附加其他不合理交易條件和差別待遇等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爲的考慮因素逐項作出細化。
例如針對實踐中較爲多發的限定交易行爲,指南征求意見稿提出,可以考慮是否要求交易相對人只能採購公用事業經營者或其指定的經營者提供的工程施工服務或者設備材料等,是否通過直接拒絕、故意拖延提供服務等方式,或通過設置報裝流程、服務過程、格式合同、管理系統和名錄庫等方式,對交易相對人實施限定交易。
據介紹,由於公用事業的公共性、地域性、政策性等特點,其壟斷行爲的類型、表現和損害均呈現一定特殊性。此次市場監管總局發佈指南征求意見稿,旨在進一步明確公用事業領域反壟斷執法的基本原則,細化壟斷行爲分析思路和認定標準,爲公用事業領域反壟斷執法和經營者合規提供更爲明確、清晰的指引,健全監管長效機制,促進公用事業領域持續規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