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稿/臺灣釀酒商協會聽證會後聲明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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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稿】
圖/123RF、文/臺灣釀酒商協會
爲進行「臺灣釀酒商協會申請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啤酒課徵反傾銷稅及臨時課徵反傾銷稅案」產業損害初步調查,經濟部國貿署於 4 月 8 日舉行聽證。臺灣釀酒商協會作爲申請人與支持方出席陳述意見。反對方則有百威啤酒、雪山啤酒、KIRIN Bar等中國進口啤酒之代表出席。
協會強調,中國啤酒以低價傾銷來臺,傾銷差率高達59.93%,相當於每罐330ml啤酒低於正常市場價格近5元,使本土釀造啤酒面臨不公平競爭,也確實造成產業損害。
臺灣釀酒商協會理事長、同時也是臺灣菸酒副總曾煥昌強調,反對方雖反覆強調市場口味的變化是消費者選擇關鍵,然而綜觀臺灣啤酒產業所受之衝擊,皆與2016年前後涉案品牌至中國設廠之時間點相契合,同時無論國內本土業者或其他非中國進口業者,皆有新興口味的變化及產品推陳出新,卻只有中國產製啤酒市佔幅度大幅增長,顯見反對方說詞僅是抗拒臺灣產業損害認定之託詞。
中制啤酒並無獨特口味 低價策略纔是產業損害關鍵反對方主張,啤酒屬於民生消費品,不應採用過去反傾銷調查計算傾銷差率公式。然協會質疑,現存市場調查是否涵蓋全通路、全品項並覆蓋充足之時間區段,又相關調查是否涵蓋促銷折扣之結果,以及相關市場調查背後之依據與佐證資料來源,反對方於聽證會過程中皆無有效說明。據此理由要求屏棄依據政府進出口統計數據計算所得之削價幅度達40%事實,顯有疑慮。
又反對方積極主張,影響市場趨勢的因素是啤酒口味而非價格,並提出由於消費者偏好清爽型的口味,故中國啤酒近年纔在市場中有所成長。對此,臺灣釀酒商協會認爲,口味固然是選購啤酒的重要考量,以反對方所出具市場調查爲例,臺灣本土啤酒以及其他非中國進口啤酒同樣具備類似消費偏好之選項,故中國啤酒與臺灣啤酒並非口味上具有決定性差異,價格及其促銷手段仍爲消費者之主要判斷依據。
針對促銷手段,本會也進一步說明,由於進口價格甚低,且反對方也未有爭執,中國產製啤酒的代理商、經銷商有更多的預算空間可以進行行銷、促銷策略,並藉此提升在市場中的佔有率,結果來看也是非常成功。然而相關多元行銷、促銷策略的空間,終究是來自於削價超過40%的不當進口優勢。
此外,市場上啤酒依價格帶可大致分類爲平價 (Economy) 、主流 (mainstream) 、高端(premiumn) ,反對方刻意混淆進口及國產啤酒之價格定位,將中國相對高價單品與臺灣相對低價單品進行對比,刻意忽略平均進口價格僅臺灣出廠價格40%之事實,明顯混淆視聽。
中制啤酒在臺市佔連年高升 國產啤酒營利逐年下跌據協會公開反傾銷申請書指出,2021年至2023年間,臺灣啤酒產業內銷營業利益衰退達19.44%,中國啤酒在臺市佔率從2016年僅約9%,暴漲至2024年已超過32%,嚴重侵蝕臺灣市場。
市場的萎縮,也使國產啤酒產能利用率自2021年逐年下滑,2023年較2021年減少4.75%,2024年至9月更較2023年同期再下滑14.99%。此外國產啤酒內銷營業利益也逐年下跌,2023年較2021年減少19.44%,投資報酬率亦逐年降低,現金流量由正轉負,連帶影響臺灣啤酒產業資金調度。
中國啤酒廠商行爲已逾越公平競爭 盼維護市場環境與消費者權益中國政府傾銷的情況,已成爲區域內國家共同關注的焦點,各國政府也已紛紛啓動貿易調查措施。爲改善不公平的競爭環境,臺灣釀酒商協會依據政府反傾銷相關法規提出申請調查,透過合法管道尋求救濟。臺灣本土啤酒產業及其他非涉案國貨物,絕對有充足的技術和豐沛的量能提供消費者多元的選擇與消費體驗,但前提是市場必須維持公平競爭,而非放任中國產製啤酒以低價傾銷破壞臺灣啤酒產業的經濟與就業,長期也必將侵害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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