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將符合條件的非深戶籍學齡前兒童納入居民醫保範圍

人民財訊8月7日電,近日,經深圳市政府同意,深圳市醫療保障局、深圳市財政局聯合印發《關於完善我市兒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有關事項的通知》,將符合條件的非深戶籍學齡前兒童納入深圳市居民醫保範圍,自2025年9月1日起實施。根據規定,在深圳市居住未在園在校且未參加其他地區基本醫療保險的非深戶籍學齡前(7週歲以下)兒童,其父母一方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參加深圳市居民醫保:1.持有效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2.深圳市簽發的有效港澳臺居民居住證;3.深圳戶籍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