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隱24天後現身羈押迄今 臺鹽前董座陳啓昱當庭請求具保

臺鹽綠能公司前董事長陳啓昱、前總經理蘇坤煌與鴻暉國際公司負責人蘇俊仁等人達成土地開發服務費分潤協議,將原本屬臺綠的利潤截流,讓臺鹽、臺綠損失近4億損失,臺南地院今下午續行陳啓昱準備程序,面對羈押期限將屆,他當庭請求法官准予交保,法官說待合議後裁定。

臺鹽綠能弊案2月底起訴,移審臺南地院後,陳啓昱、前總經理蘇坤煌與鴻暉國際公司負責人蘇俊仁3人經裁定羈押,迄今仍在押中。

另前副總經理郭政瑋、晁暘開發及偉珵開發公司戴妤倩,移審時,經法院裁定各300萬交保,並命科技監控,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

檢方指出,陳啓昱否認犯罪,先前有逃亡的事實,後續也有證人尚待交互詰問,仍有原裁定羈押理由存在,建請繼續羈押。

法官詢問陳啓昱意見,他表示,當然希望法官能讓他可以交保。律師說,檢方對本案偵查、扣押卷證完備,且本案已進入審理階段,對相關證據能力無爭執,僅爭執證明力,現今已沒有串證之虞,同意以限制住居所、定期報到或電子腳鐐等限制方式,具保停押。

臺南地院下午對陳啓昱續行準備程序,陳啓昱律師主張,臺綠成立之初是整合平臺,沒有人力物方從事土地開發業務,因此先期交由業者土地開發,可以避免風險,以免血本無歸,待土開業者與養殖戶簽約後,再交由臺綠整合規畫。

律師表示,臺綠詢問電業投資意願後,簽署土地管理、設施移轉等契約,屆時一簽20、30年,臺綠後期利潤也相當可觀,這是不用花費高風險投資,可說穩賺不賠的生意。律師認爲,臺綠有無實際從事土地開發及是否編列土地開發費用及支出土地開發費用,是本案關鍵,也對檢方所指土地開發利潤及不法利得換算方式,要求列入檢辯爭點。

臺鹽前董事長陳啓昱涉臺鹽綠能弊案,迄今在押中,面對法官詢問,陳啓昱表示,當然希望法官能讓他可以交保。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