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翻車6月大嬰兒奇蹟輕傷「父母身分曝光」 嬰遭帶走了

高雄市鳳山區昨(29)日深夜發生自撞翻車車禍,1輛灰色轎車疑似因疲勞駕駛,撞上路邊停放的廂型車,轎車當場90度側翻,還波及到後方的女騎士,所幸女騎士與開車的28歲陳姓駕駛、嬰兒皆輕傷。

開車的陳姓男駕駛開車自撞路邊車輛,所幸車內嬰兒僅輕傷無大礙,不過陳男遭查出是通緝犯,母親也因涉案在日前入監服刑,因此男嬰被社會局帶回安置,讓陳男情緒崩潰。(警方提供/任義宇高雄傳真)

高雄市鳳山區昨(29)日深夜發生自撞翻車車禍,1輛灰色轎車疑似因疲勞駕駛,撞上路邊停放的廂型車,轎車當場90度側翻,還波及到後方的女騎士,所幸女騎士與開車的28歲陳姓駕駛皆輕傷,車內男嬰也奇蹟輕傷無大礙,不過開車的陳姓男駕駛遭查出是通緝犯,母親也因涉案在日前入監服刑,因此男嬰被社會局帶回安置,讓陳男情緒崩潰。

車禍發生於昨晚11點50分,陳男帶着6個月大男嬰,要前往仁武朋友家,不過疑似過於疲勞,開車恍神撞上停放在路旁的廂型車,陳男所開的轎車當場90度側翻,並波及到後方的29歲康姓女騎士,所幸陳男傷勢輕微,而男嬰雖然被違規放置在副駕而非後座,但有乘坐安全座椅仍起到保護作用,奇蹟輕傷送醫沒有大礙;康女也手腳擦挫傷送醫無大礙。

警方到場處置時,確認陳男遭臺中地檢署發佈通緝,因此依法逮捕解送歸案,而陳男妻子也因涉及刑事案件,已於日前入監服刑,因此男嬰無人照料,遭社會局人員到場要帶回安置,讓陳男情緒崩潰,在現場嚎啕大哭,不希望與骨肉分離。

針對車禍事故,警方表示初步肇事原因爲陳男未注意車前狀況,而遭撞的廂型車一半壓在黃線、一半在紅線,已涉及違規臨時停車,詳細肇因仍有待交通大隊判定釐清;另外,針對陳男安全座椅未依規定放置,已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31條第3項,小型車附載幼童未依規定安置於安全椅者,可處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

至於男嬰安置部分,高雄市社會局表示,經查陳男家戶設籍於臺南,實際居住於雲林縣,因此通報雲林縣社安網進行後續處置,初步確認陳男拒絕政府安置,已協助安排臨託保母照顧,由陳男自行付費,後續將追蹤陳男案情是否羈押,再與雲林縣主責討論後續協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