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走私胎盤素牟利 前移民署分隊長、醫美名醫遭起訴

臺北地檢署

前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松山機場國境事務隊分隊長田家龍,任內利用其進出公務通道免查驗職權,協助單幫客陳博洋夾帶走私來自日本、韓國的胎盤素注射劑、及加熱煙,其中胎盤素注射劑提供醫美名醫吳紹琥,陳共獲利370多萬元,吳男還將胎盤素等禁藥轉售業者獲利23萬元。臺北地檢署4日依圖利、藥事法等罪起訴田、陳、吳3人。

起訴指出,陳男爲廚師,與田家龍認識多年,先向田確認其輪值勤務日期後,自2019年8月至2023年2月,自日本購買加熱煙,等抵達松山機場後,陳在查驗區將加熱煙交付田藏匿於值勤公務臺或查驗臺下,田等同事下班再拿至補證辦公室,再交給陳,總計陳因此走私加熱煙至少115條,並以每條1600元賣給業者,陳共獲利331萬2000元。

吳男知悉陳經常將加熱煙攜帶入境,於2022年8月請陳尋找萊乃康胎盤素注射劑,陳於同年10月至11月透過日本友人購買65盒萊乃康,再以國際郵包寄送或夾藏於托運行李箱走私至少49盒,於同年11月至2023年7月交付吳,陳獲利44萬6000元。

吳男另於2022年10月至2023年12月,將部分萊乃康、錦碧萊胎盤素注射劑等禁藥,以點滴注射或盒裝轉售林姓醫美業者,另於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將萊乃康、久來仙等禁藥售給張姓醫美業者,共獲取不法利益23萬元。

涉案的醫美診所院長吳紹琥,是醫美業名醫,專營抗衰老、微整型,2019年間,吳男即曾捲入私自引入胎盤素等禁藥而捲入官司,當時潘姓女子涉嫌幫吳男夾帶胎盤素入境,吳則協助潘女,除開立診斷證明書及處方箋,還向檢方作僞證,後來吳男被臺北地院依僞證罪判刑6月,且不可易科罰金。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