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都在蛋黃區...努力工作扛房貸是笨蛋?專家:美意不該讓人失去動力

民衆登記申辦社宅。記者張策/攝影

三個月前,我在臺中南屯處理一個廣告上架案子,走在建功路口時,看到一對年輕人,穿着簡潔、牽着一隻拉不拉多,看起來有質感、有品味。我心裡想,這應該是哪一棟豪宅的住戶?一問之下,才發現——這是一對住在南屯建功三號社會住宅的年輕情侶。

當下,我沉默了。因爲我突然明白,很多年輕人不是不努力,他們只是很清楚當下的選擇。不是沒想過買房,而是現實太快逼人,薪資漲得慢、房價漲得快。當租屋費用與社會住宅的條件差不多,有機會申請社宅,何樂不爲?

更何況現在的社會住宅,很多地點都選得非常漂亮。像是惠來厝段、惠民安居、頭家安居,甚至西屯國安一期,都是蛋黃中的蛋黃,條件好到讓很多自購族都會心動。像西屯國安一期的社宅,內含冷氣、傢俱、廚具、熱水器等全配,租金只要市價的五到六成。這樣的條件,怎麼可能沒人搶?

我想起荷蘭的社會住宅,多數蓋在郊區,強調交通接駁與配套。臺灣卻反其道而行,社宅大量蓋在市中心。從政策面來看,是爲了解決弱勢居住問題,讓真正有需要的人,可以住在市區,不用再花時間通勤、分身乏術。

但這樣的設計,也開始引發許多社會討論:「憑什麼不努力的人,卻可以住在比我還好的地段?」、「我努力工作、繳房貸,還住得比申請社宅的人辛苦,公平嗎?」

我不想批評任何人。只是這樣的社會氣氛,讓我想起幾位買方與屋主的故事。

有位屋主,在黎明路二段巷內的老公寓出租一樓店面,市價租金約25,000~30,000,但他只收7,000,讓一戶家庭住了30年。某天他想收回自用,承租方甚至下跪懇求續租。

他來找我談,問我:「我是不是好心做錯事了?」我沉默了幾秒,回答:「你當年的善意,確實讓對方太安逸了。」

還有一位逢甲上安區的屋主,出租「中港世紀紅」的三房附機上車位,每月低租1萬元給承租方,結果14年過去了,房價漲了幾倍,屋主想賣房,租客拜託千萬別賣。屋主再度問我:「我是不是害了他?」我只能點頭。因爲他給的生活條件太好了,反而讓對方失去了追求成長的動力。

我並不反對社會住宅。但我想提醒的是:社宅的美意,不應該讓人失去努力的動力。住在社宅,也要有意識地爲未來存錢、規劃人生。因爲沒有人能住一輩子社宅,只有你能爲自己創造選擇權。

而作爲一位第一線的房仲,我也真心想說,市面上30年老屋不是不能買,而是要看懂產品、看懂地段、看懂資金分配。每個人的人生規劃不同,有些人選擇穩紮穩打買一間老屋慢慢翻修,有些人選擇先租、先穩、再佈局。沒有對錯,只有適不適合。

這篇文章沒有標準答案。因爲每個人的背景、思維、條件都不同。你說年輕人寧願租屋或申請社宅,不買 30 年老屋,是不是錯?我不這麼認爲。那是他們的選擇。

但我想溫柔地提醒一句:無論你現在選擇租、住社宅、買老屋還是觀望,人生不能只有安穩,還是要有目標、有行動。不是每個人都一定要買房,但每個人都要對自己的未來有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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