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侵權及不正當競爭,滴答、一喂終審判賠嘀嗒出行220萬元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陳維城)3月17日,嘀嗒出行表示,有關嘀嗒出行訴滴答出行、一喂公司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近日已終審勝訴。後兩者需賠償嘀嗒出行220萬元。

判決認定,滴答出行(杭州滴答出行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及一喂公司(杭州一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實施的被訴侵權行爲侵害了嘀嗒出行(北京暢行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的註冊商標專用權,且構成不正當競爭。

判令上述二被告,停止侵權即停止在順風車及相關服務中使用“滴答出行”系列標識、變更其企業名稱及網站名稱(不得含有與“滴答”“嘀嗒”構成近似的字樣);此外,上述二被告應公開發布聲明以消除影響並賠償嘀嗒出行經濟損失及爲制止侵權所支出的合理費用共計220萬元。

編輯 張曉翀

校對 趙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