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恐嚇北檢司法官 2嫌羈押禁見
涉嫌恐嚇京華城案檢察官的周姓男子(左)及林姓女子(右)3日落網,臺北地方法院開庭後,法官認爲林女與另名戴男有串證、再犯之虞,5日凌晨裁定羈押禁見;周男罪嫌不足無保請回。(本報資料照片)
臉書「迷因臺式民主」粉專版主戴瑞寧,將偵審京華城案的11名檢察官、3名法官的照片發佈在threads上,臺中周姓房仲女友、前護理師林惠珠再加工血痕,註記「命債命還」涉嫌恐嚇,臺北地檢署以戴男、林女分別涉犯恐嚇、個資法、煽惑他人犯罪聲押禁見;周男罪嫌不足無保請回。臺北地方法院開庭後,法官認爲戴、林2人有串證、再犯之虞,5日凌晨裁定羈押禁見。
戴瑞寧在臺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妻子墜樓身亡後,在網路上曝光11名偵辦京華城案檢察官照片與個資,發文「聽說公佈北檢司法官的照片會涉及恐嚇?」之後再上傳3名臺北地院承審法官照片。林惠珠再於照片上加工,塗抹血痕,揚言「命債、命還」,2人先後到案,檢察官偵訊後向北院聲押禁見。
法官認爲戴、林經訊問後,不爭執聲請書所指部分事實,並有相關卷證等足資佐證,可認其涉犯刑法恐嚇危安罪、煽惑他人犯罪、違反個資法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犯罪嫌疑重大。戴、林等被告間彼此供述不一,有事實足認有串證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又有事實足認短期內再犯同種類犯罪之虞。
法官考量被告權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維護的動態平衡,並審酌憲法上比例原則後,爲保全證據,及預防再犯恐嚇的同種類犯罪,認爲無法以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代替,裁定2人羈押禁見。
對此,民衆黨主席黃國昌直言北檢檢察官作爲,讓他非常驚訝、錯愕,不僅是嚴重違反比例原則,也是徹底雙標。當初民進黨支持者用死亡仇恨性言論對待他,說要「設靈堂」,當時北檢都在睡覺,牽涉到北檢時就追殺這麼大力,不僅是雙標也是濫用權力。
藍委羅智強也說,兩個禮拜前他接到有電話顯示的恐嚇電話,說要槍斃他,他當時立刻報警,到現在沒抓到人,然後有民衆在網路上問「陳菊走了?」4個小時就抓人,有粉專貼了檢察官照片,不到一天就押起來,政治清算的刀斧已經不只指向在野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