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光電弊案 雲林前議長沈宗隆判3年半
雲林縣前議長沈宗隆遭控涉向達德能源公司收賄二六○○萬元,一審雲林地院昨判刑三年六月,褫奪公權八年;沈出庭聽宣判。記者陳雅玲/攝影
雲林縣前議長沈宗隆、議員王又民遭控協助達德能源取得風力發電申請,分別收賄二千萬元、二二五萬元,沈認罪並繳回賄款,雲林地院昨依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刑沈三年半,王九年半,兩人皆褫奪公權八年。沈稱「可接受結果,是否上訴會再研議」。
雲林縣長張麗善昨受訪說,中央政府喊着要淨零減碳,卻把最乾淨、最穩定、最合理電價的核能統統停役,透過核三重啓公投的結果,希望中央能重新定位能源政策,尤其美國總統川普也說所有的再生能源都是世紀大騙局,「我們要的就是一個,非常合理的電價、穩定的電力」。
沈宗隆、王又民都是現任國民黨籍雲縣議員。判決指出,達德公司二○一九年在雲林設立風機發電,遭民衆陳抗、部分議員反對,建照及使用執照取得不順,風場開發進度大幅落後,爲加速取得許可,達德時任董事長王雲怡與執行長潘正綱找上沈宗隆、王又民支持,協助向縣府取得許可公文,並以工程款夾帶賄款方式,把海上風機拋石等部分工程,交由白手套鍾慶郎的工程公司承包,鍾獲五四○萬多元「活動費」,鍾另給沈二千萬元。
判決表示,王又民則向潘正綱表示希望能贊助,利用「禮品贊助、活動補助」等名目虛開發票,向達德申請費用,陸續獲二二五萬元賄款。
沈宗隆、鍾慶郎坦承犯行並繳回全部犯罪所得,潘正綱也認罪,三人都獲減輕刑度;鍾、潘符合貪污罪、證人保護法減刑規定,貪污部分都免刑,但潘正綱另犯填制不實會計憑證罪判刑六月,得易科罰金。
合議庭另考量王又民和王雲怡否認犯行,判王又民九年半、褫奪公權八年,王雲怡二年、褫奪公權二年。
沈宗隆昨出庭聽判,受訪表示判決公道也感謝法庭,自己身體狀況不佳,是否上訴還要和律師研議。王又民未到庭,對判決表示遺憾,做好上訴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