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館長槍擊案!寶和會前會長無罪 黃國昌批「掃黑淪笑話」

竹聯幫寶和會犯下「館長」陳之漢在內三件槍擊案、一件擄人勒贖案及一件恐嚇取財未遂案,新北地檢署二○二二年依涉犯組織及恐嚇取財罪,起訴被視爲該會實質領袖的前會長邵柏傑、組長劉志強。新北地方法院昨判劉男十月徒刑,邵男證據不足獲判無罪;檢方表示收到判決書研議是否上訴。

立委黃國昌表示,「寶和會果然很夠力」,此案等了近三年,賴清德總統曾說掃黑打詐不退讓半步,淪爲大笑話。

「館長」陳之漢二○二○年八月遭槍擊,檢方查出寶和會涉案,且另涉二起槍擊案及紅景天吸金案主謀謝忠奇擄人勒贖案、某地下匯兌業者恐嚇取財案。

檢方首波起訴規畫館長槍擊案的寶和會大組長施俊吉、槍手劉丞浩,依組織犯罪起訴寶和會長林修伯、副會長樑智勝與多名幫衆;施、劉二審依殺人未遂等罪判十六年及十五年六月徒刑,其餘分處十月到八年不等徒刑。檢方依共犯手機資料、金流及相關共犯與證人證詞,認定邵、劉是隱身在後藏鏡人,吸收年輕成員從事暴力犯罪,另案起訴。

新北地院認定劉男參與地下匯兌業者恐嚇取財,偵查期間否認犯罪,法院審理才坦承犯行,依參與犯罪組織罪及恐嚇取財未遂罪判刑十月。

邵男被控爲寶和會實質領袖,但法院認爲依槍擊及擄人勒贖案件相關卷證,均查無事證證明邵男涉入;恐嚇取財案,邵男雖曾同日出現在寶和會成員圍堵被害人的同一家五星級酒店,但檢方未能舉證邵男有指揮成員犯案。

另檢方指控邵男曾在寶和會幹部通訊軟體羣組內指揮及下達命令,經查邵男未在該羣組內,邵男曾與寶和會成員接觸、見面等事證,也難推認邵爲寶和會前會長或實質領袖,合議庭難做出不利邵男認定,判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