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浮報侵佔公款!萬華義交中隊2幹部20萬交保繳不出 改10萬、8萬

記者劉昌鬆、劉人豪/臺北報導

臺北市警局交通義勇警察大隊萬華中隊李姓前幹事、宋姓前書記,涉嫌長期以人頭浮報、虛報時數的方式,詐領100多萬元勤務費,還疑似侵吞隊員公積金200多萬元,遭人檢舉後,連帳本都交不出來,臺北地檢署9月30日指揮警方搜索並約談李女與宋男等12人到案,全案朝詐欺、侵佔等罪嫌方向偵辦。訊後諭令李女、宋男各交保20萬,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其餘7隊員交保5萬。李女、宋男因覓保無着,李女降保改爲10萬,宋男改爲8萬。

▲▼臺北市警察局義交大隊萬華中隊李姓前幹事。(圖/記者劉昌鬆攝)

《鏡週刊》在8月間爆料,北市義交大隊大隊長辜萬益安插市長蔣萬安機要的妻子當幹部,還涉嫌挪用公款,替國民黨籍議員郭昭巖慶生,並要求隊員幫郭助選、打掃。蔣萬安事後表示,已要求警察局瞭解並對外說明;郭昭巖則澄清,否認不法。北檢日前已接獲告發,分案偵辦大隊長與市議員涉濫權案。

▲臺北市警察局義交大隊萬華中隊宋姓前書記。(圖/記者劉昌鬆攝)

《ETtoday新聞雲》先前掌握到,這場爭議其實是「惡人先告狀」,知情人士透露,辜萬益上任後,查出負責處理萬華中隊帳務的李姓女幹事疑似挪用公款,總務人員要求移交帳本時,發現帳目上僅有2025年6月的6筆紀錄,先前2017年至今的帳目完全付之闕如,事後李女與涉案的宋姓男書記被調整職務,「兩人恐怕是因爲心生不滿,纔會惡人先告狀。」

據瞭解,檢警調查發現,李女和宋男涉嫌從2022年到2025年間,利用爲義交隊員申報每小時200到300元不等的協助勤務費用時,找人頭浮報甚至虛僞造假值勤時數,詐得上百萬元的協勤費,另外李女涉嫌侵佔隊員依職等上繳的公積金超過200萬元。

檢察官吳怡蒨9月30日指揮台北市警局萬華分局,搜索李女、宋男的住居所等9個地點,並依詐欺取財、業務侵佔、業務文書登載不實等罪嫌,約談李女等12人到案,協助釐清這些公款流向。訊後諭令李女、宋男各交保20萬,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其餘7隊員交保5萬。李女、宋男因覓保無着,李女降保改爲10萬,宋男改爲8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