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包庇電玩收賄 北市2警收押

萬華分局行政組長鄧進華涉包庇賭博電玩,遭檢方依貪污等罪聲押禁見獲准。記者張宏業/攝影

檢方命佰大電子游藝場業者劉正喜七十萬元交保、登記負責人許宥鑫五十萬元交保、現場管理員王宏偉及會計蔡美華各卅萬元交保,招攬客源的黃一峰限制住居。

據瞭解,鄧進華起初否認收賄,經調查局北機站提示他在路邊騎樓收錢等事證,心防鬆動,但對行收賄過程交代不清,檢方發現他與吳嘉葳更換手機,有串滅證可能;劉正喜坦承開設博弈電玩,否認行賄。

檢調調查,鄧進華、吳嘉葳、林裕偉是大安警分局老同事,鄧透過吳按月向電玩業者索賄,兩人按比例拆帳,吳按月到萬華找鄧在路旁或騎樓交付賄款,兩人近期疑察覺被跟監,改室內交付;林裕偉專責查緝電玩與色情,若接獲檢舉要赴現場勘查,吳嘉葳與林私交甚篤,疑想拉林加入掌握情報。

據調查,警方多次臨檢佰大電子游藝場,業者都拉下鐵門休息,檢調懷疑鄧進華泄漏臨檢情資,主任檢察官鄧巧羚親自訊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