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8月14日起對加拿大的進口油菜籽徵收保證金

新京報訊 據商務部消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以下簡稱《反傾銷條例》)的規定,2024年9月9日,商務部(以下稱調查機關)發佈2024年第37號公告,決定對原產於加拿大的進口油菜籽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調查機關對被調查產品是否存在傾銷和傾銷幅度、被調查產品是否對中國國內產業造成損害及損害程度以及傾銷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係進行了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和《反傾銷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調查機關作出初步裁定(見附件)。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初步裁定

調查機關初步認定,原產於加拿大的進口油菜籽存在傾銷,中國國內油菜籽產業受到實質損害,而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二、徵收保證金

根據《反傾銷條例》第二十八條和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調查機關決定採用保證金形式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自2025年8月14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被調查產品時,應依據本初裁決定所確定的各公司的保證金比率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

被調查產品的具體描述如下:

調查範圍:原產於加拿大的進口油菜籽。

被調查產品名稱:油菜籽(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中的名稱爲油菜子)。

英文名稱:Rape or colza seeds。

產品描述:油菜籽系十字花科草本植物栽培油菜長角果的小顆粒球形種子,種皮有黑、黃、褐紅等色。

主要用途:主要用來生產菜籽油和菜籽粕等。

該品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12051090、12059090。

對加拿大公司徵收的保證金比率如下:

所有加拿大公司 75.8%

三、徵收保證金的方法

自2025年8月14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原產於加拿大的油菜籽時,應依據本初裁決定所確定的各公司的保證金比率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保證金以海關確定進口貨物的計稅價格從價計徵,計算公式爲:保證金金額=(海關確定進口貨物的計稅價格×保證金徵收比率)×(1+進口環節增值稅稅率)。

四、評論

各利害關係方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天內,可向調查機關提交書面評論意見。

附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關於原產於加拿大的進口油菜籽反傾銷調查的初步裁定.pdf

商務部

2025年8月12日

公告原文:商務部公告2025年第40號 公佈對原產於加拿大的進口油菜籽反傾銷調查的初步裁定

編輯 毛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