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商務部:14日起對加拿大油菜籽開徵75.8%反傾銷稅
大陸商務部12日宣佈認定原產於加拿大的進口油菜籽存在傾銷情形,14日起一律開徵75.8%反傾銷稅。(美聯社)
大陸商務部12日在宣佈對加拿大豌豆澱粉發起反傾銷立案調查後,再發出公告指,對原產於加拿大的進口油菜籽作出反傾銷調查初步裁定,認定原產於加拿大的進口油菜籽存在傾銷情形。
據大陸商務部網站消息,大陸商務部公告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規定,2024年9月9日,商務部(以下稱調查機關)發佈2024年第37號公告,決定對原產於加拿大的進口油菜籽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調查機關對被調查產品是否存在傾銷和傾銷幅度、被調查產品是否對中國國內產業造成損害及損害程度,以及傾銷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係進行調查。
公告指,根據調查結果和《反傾銷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調查機關作出初步裁定。調查機關初步認定,原產於加拿大的進口油菜籽有傾銷,中國國內油菜籽產業受到實質損害,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基於此,公告表示,根據《反傾銷條例》第二十八條和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調查機關決定採用保證金形式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自2025年8月14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被調查產品時,應依據本初裁決定所確定的各公司的保證金比率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對所有來自加拿大的油菜籽進口商徵收75.8%的反傾銷保證金。
公告提到,被調查產品具體名稱爲油菜籽,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中的名稱爲油菜子,是十字花科草本植物油菜長角果的小顆粒球形種子,顏色多爲黑色、黃色或褐紅色,主要用於生產菜籽油和菜籽粕。
另,公告指出,進口商須依照保證金比率,向中國海關提供相應金額的保證金,計算方式爲:保證金金額=(海關決定進口貨物的稅務價格×保證金徵收比率)×(1+進口環節增值稅稅率)。
此外,利害關係方可在公告發布後10日內,向商務部提交書面評論意見。調查工作將繼續進行,最終結果待後續公佈。
隨後,大陸商務部發言人發出「答記者問」指出,2024年9月9日,商務部以自主立案方式對原產於加拿大的進口油菜籽發起反傾銷調查。2024年9月14日,應中國國內產業申請,商務部對原產於加拿大等國的進口鹵化丁基橡膠發起反傾銷調查。
發言人提到,立案後,商務部本着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嚴格依照中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世貿組織相關規則進行調查。經過調查,初步證據表明,進口被調查產品存在傾銷,相關國內產業受到了實質損害,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發言人再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相關規定,商務部於2025年8月12日發佈兩案初裁公告,決定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裁定油菜籽案加拿大公司的傾銷幅度爲75.8%、鹵化丁基橡膠案加拿大公司的傾銷幅度爲26.2%至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