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印發《上海市建立養老與醫療牀位聯動轉介機制深化試點方案》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發《上海市建立養老與醫療牀位聯動轉介機制深化試點方案》。其中提到,建立動態清單。統籌養老、醫療機構服務資源,明確各服務機構的服務功能和轉介範圍,建立動態更新的“養老—醫療牀位聯動轉介資源庫”和聯動轉介協議合作機制。充分發揮醫聯體作用,優先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納入聯動轉介醫療機構名單,有條件的區域可以逐步向二級、三級醫院聯動,鼓勵民營醫院積極參與。
上海市建立養老與醫療牀位聯動轉介機制深化試點方案
爲深入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推進本市醫養結合高質量發展,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養老服務改革發展的意見》《關於促進醫養結合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衛老齡發〔2024〕40號)《關於進一步促進養老服務消費 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質的若干措施》(民發〔2024〕5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本市實際,探索建立我市養老與醫療牀位聯動轉介機制(以下簡稱“牀位聯動轉介機制”),制定本試點方案。
一、牀位聯動轉介機制內涵
牀位聯動轉介機制是指基於老年人身體狀況和服務需求的變化,通過強化養老服務機構與醫療機構的信息互通、資源共享、機制銜接,實現養老與醫療服務資源之間的快速響應和轉介,幫助老年人便捷、順暢地獲得與實際需求相匹配的牀位服務。
納入牀位聯動轉介機制的資源包括:
1.民政部門主管的養老相關牀位(以下簡稱“養老牀位”),包括養老機構(含長者照護之家)牀位、日間照料中心託位、家庭照護(養老)牀位等。
2.衛生健康部門主管的醫療牀位(以下簡稱“醫療牀位”),包括醫療機構住院牀位、家庭病牀和安寧療護病牀等。
二、主要任務
各區要統籌養老與醫療資源,開展養老與醫療牀位聯動轉介試點,推動老年人整合照護髮展。可以但不限於從以下方面開展試點工作:
(一)明確轉介資源,建立服務網絡
1.建立動態清單。統籌養老、醫療機構服務資源,明確各服務機構的服務功能和轉介範圍,建立動態更新的“養老—醫療牀位聯動轉介資源庫”和聯動轉介協議合作機制。充分發揮醫聯體作用,優先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納入聯動轉介醫療機構名單,有條件的區域可以逐步向二級、三級醫院聯動,鼓勵民營醫院積極參與。
2.明晰轉介機制。根據老年人病情需要、照護需求和資源分佈情況,加強牀位資源梯度服務、有序銜接、雙向轉介。當養老機構的入住老年人健康狀況發生變化、經醫療機構評估後需要轉介時,由養老機構與協議醫療機構對接,通過轉介協議爲其提供相應的醫療牀位;當醫療機構中的老年人健康狀況好轉達到出院指徵時,由醫療機構與協議養老服務機構對接,爲其安排養老牀位。
3.強化協議管理。各區民政、衛健、醫保部門共同組建“牀位聯動轉介工作機制”,承擔本區試點工作任務,指導推動養老服務機構與醫療機構優化合作協議,明確牀位轉介流程、各自的服務標準及責任分工,加強風險防範和糾紛調處,保障牀位聯動轉介機制順利推進。各協議機構要在牀位聯動轉介工作機制的支持指導下,做好資源統籌、流程優化和服務質量內控管理。
(二)搭建信息平臺,加強數據互通
推進全市養老、醫療牀位聯動轉介統一信息平臺建設,有效整合民政、衛健等部門相關數據,實現牀位聯動轉介所必需的老年人健康信息共享,支持各服務機構開展轉介服務,實現信息暢通、服務銜接、過程可視。
(三)加強隊伍建設,完善保障機制
1.開展聯合培訓。對參與轉介機構的醫護人員、養老護理員開展醫養結合知識與技能培訓,重點提升服務人員的政策水平和服務能力。
2.創新聯動方式。在保障老年人基本醫療服務基礎上,探索推進在養老機構設置社區衛生服務站或家庭醫生工作室,豐富養老機構老年人上門體檢項目,推動家庭病牀與家庭養老牀位聯動等更多延伸服務、個性化服務,持續深化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合作協同。
3.推動醫保銜接。強化基本醫療保險支持,將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內部設置的醫療機構、社區衛生服務站等納入醫保定點,按規定享受醫保聯網及結算政策。
三、工作步驟
1.各區深化試點階段(2025年)。綜合考慮轄區內養老、醫療牀位資源及老年人的實際需求,各區選擇不少於2個街鎮開展試點,具備條件的區可在全區試點。區級牀位聯動轉介工作機制要明確開展牀位聯動轉介服務的服務主體、轉介規則、轉介流程、項目清單等。
2.全市全面推廣階段(2026年)。各區對試點情況進行整體總結,形成可複製的轉介模式,逐步推廣至街鎮全覆蓋,形成較爲完善的區級牀位聯動轉介服務網絡。
3.制度落實完善階段(2027年)。在全市進一步健全高效、便捷的牀位聯動轉介機制,養老、醫療雙向轉介更加順暢,服務供給更加豐富精準,資源利用更加科學高效。
四、部門職責
民政部門負責牽頭推動牀位聯動轉介工作,全面開展養老服務機構醫養結合促進行動,指導養老服務機構加強自身醫療服務能力建設,與醫療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的協議合作,提高轉介承接能力。
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推動各類醫療機構參與牀位聯動轉介工作,指導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加強協議合作,豐富合作內容和轉介服務,協同推進數據共享和平臺優化,形成資源互補、服務協同。
醫保部門負責支持符合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站點、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納入醫保定點管理範圍,加強業務監管,規範醫保資金使用。協同推進數據共享和平臺優化,豐富數據應用場景。
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依託市醫養結合專班工作機制,推進全市養老、醫療牀位聯動轉介信息平臺建設,出臺聯動轉介服務示範文本,指導各區明確本區養老、醫療牀位聯動轉介服務流程、制度等。
各區民政、衛生健康、醫保部門應將養老、醫療牀位聯動轉介工作作爲深化本區養老服務改革和推進醫養結合高質量發展的重點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加強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和政策銜接,加強牀位聯動轉介效果評價和質量監管,加大服務宣傳、提高社會知曉度,推動轄區內養老、醫療資源高效利用,不斷提升本區域整合照護的水平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