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需率先對標WTO規則新要求,打造“投資中國”新品牌
中國正積極引領WTO《投資便利化協定》的推進工作。這爲國家進一步優化外商投資環境制定了新標準。今年2月10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2025年穩外資行動方案》要求提高投資促進水平,打造“投資中國”品牌。
上海長期重視爲外商投資提供公共服務,併成爲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重要組成,但亦面臨瓶頸有待突破。具體包括:一是既有工作“大而全”特徵顯著,特色化服務相對不足,與進口、引資、招商等主題關聯度有待強化;二是對頭部企業重視度較高,對中小跨國公司的招商引資服務力度亟待提升;三是針對“一帶一路”建設,與發展中國家間的投資合作還需探索制度創新。
作爲中國吸收外資重地,上海需要進一步對標國際,提升公共服務促進外商投資,積極打造“投資中國”新品牌。
如何抓住WTO《投資便利化協定》的重點
WTO《投資便利化協定》(下稱《協定》)作爲中國等發展中成員引領並推動的一項多邊談判,主要是直面當前國際經貿合作中棘手的監管問題,通過相對柔和的“良治”方式尋求逐步化解的方案,目的是改善投資環境,促進跨國投資流動。這是西方一直倡議但未能落實的經貿規則重大議題,中國引領該協定談判也是對全球治理推廣“中國範式”取得的重大進展。
《協定》較重視成員間信息溝通與交流,強調對外資企業公共服務的提供,具體包括:要求各方建立協調中心,協助投資者獲取政策信息、解決投資者面臨問題、徵集改善投資環境的措施建議等;鼓勵建立國內供應商數據庫並制定供應商發展計劃,方便外國投資者獲取國內供應商信息,特別是中小企業信息;促進各方開展跨境投資便利化合作,包括信息交流和分享經驗;對發展中國家履行承諾給予優惠措施,並要求通過發展合作提供技術援助與支持。綜合而言,上述國際規則對成員方完善公共服務,提升外商投資吸引力具有顯著的促進作用,同時也對各國優化營商環境提出了新的要求。
上海如何率先對標WTO規則新要求
近期,上海對外公佈優化營商環境8.0行動方案,強調在全球座標下探索政策創新實踐,其中就專門提出要完善國際經貿規則諮詢服務機制,支持行業協會、國際貿易促進組織等提供便捷專業的服務。面臨投資便利化國際規則演變新趨勢,上海可考慮依託自貿試驗區、進博會等平臺,率先對標WTO規則新要求,創新投資便利化公共服務新機制,打造“投資中國”新品牌。
一是爭取設立國家級協調中心。在傳統經貿協定中,一般會要求成員成立諮詢點,主要是爲協定成員提供政策信息。目前《協定》要求各方建立一個或多個協調中心,不僅要提供信息,還要協助解決問題並接受意見建議等,職能定位總體類似於目前的投資促進中心。但協調中心作爲WTO《協定》要求設立的職能機構,還承擔着履行國際承諾的責任,因此其定位顯著高於傳統的投資促進中心,其功能也將更加凸顯國際公共服務的屬性。上海如能爭取率先代表國家設立《協定》要求的協調中心,則將爲後續對投資便利化升級公共服務奠定良好的組織基礎。
二是積極開展國內供應商數據庫建設。目前,上海全市已有多家“6天+365天”交易服務平臺可服務“絲路電商”發展,進博會“展轉跨”等便利化措施常態化應用也已落地。《協定》鼓勵成員方建立國內供應商數據庫,方便外國中小投資者獲取國內供應商信息,並制定供應商發展計劃助力跨境採購,其功能目標與上述平臺存在明顯契合。上海可研究拓展既有平臺服務範圍,依託數字化手段促進“絲路電商”國際合作對接投資便利化多邊治理。
三是虹橋論壇等關注投資便利,推廣“中國範式”。在《協定》談判期間,中國爲推動各方達成一致,曾通過WTO現場介紹中國外資政策對中國發展帶來的巨大變化,並組織發展中成員產業官員、企業考察中國國內招商引資示範園區和國外投資產業園,在很大程度上打消了許多發展中成員對《協定》實施的擔憂。伴隨《協定》的簽署,上海作爲中國吸引外資重地,也應積極促進相關領域國際交流,宣傳推廣全球治理的“中國範式”。
四是配合“一帶一路”提供新型公共產品。上海作爲中國“一帶一路”建設橋頭堡,在吸收外資參與國際化生產方面不僅有良好基礎且具有豐富經驗。因此可考慮配合《協定》要求,加強對發展中貿易伙伴的政策技術援助與協調,進而便利雙向貿易與投資。上海可依託“進博會”、“絲路電商”等平臺,與“一帶一路”內有興趣的國家先行先試《協定》的技術援助條款。如有需要,還可考慮與世貿組織聯合開展相關工作。
[作者張磊繫上海對外經貿大學國際經貿研究所、國際發展合作研究院研究員,本文繫上海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研究闡釋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專項課題《多邊規制融合促進制度型開放協同研究》(項目編號:2024VQH019)研究成果。]
來源: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