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法保障糧食安全
新華社上海8月1日電(記者王默玲)記者1日從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新聞發佈會上獲悉,《上海市糧食安全保障條例》近日已由上海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將於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上海作爲國際化大都市和糧食主銷區,保障糧食安全責任重大。條例共十章六十五條,立足超大城市糧食安全需求,聚焦糧食生產、儲備、流通、加工、應急、節約等關鍵環節,全方位夯實糧食安全根基。
在支持糧食生產、完善糧食儲備機制方面,條例明確,要加強耕地種植用途管控日常監督,優化糧食生產服務保障,因地制宜推進鹽鹼地改良和綜合利用工作。同時,建立市、區分級負責、分類儲備的政府糧食儲備體系,科學確定糧食儲備佈局要求,並指導規模以上糧食加工企業建立社會責任儲備,鼓勵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自主儲糧。
爲保護糧食流通基礎設施,促進糧食流通高效順暢,條例提出要組織編制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國土空間專項規劃,建設與糧食收儲規模和保障供應需求相匹配的糧食流通基礎設施。
同時,在增強糧食應急能力方面,條例明確要加強糧食應急體系建設、糧食應急保障中心建設,健全糧食監測預警機制,落實糧食市場異常波動報告制度;在支持糧食產業發展方面,提出要加強糧食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推廣信息、生物、低碳等新技術在糧食產業中的應用,推動糧食科技成果產業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