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墳失火毀林,拘留7日!

上墳失火毀林,拘留7日!

應急管理部門:堅決杜絕違規野外用火

(記者 李濤)當前,我市森林火險氣象等級偏高,加上清明祭掃高峰將至,森林防滅火工作形勢嚴峻。3月28日,市應急管理部門對一起野外違規用火典型案例進行警示通報,提醒廣大市民引以爲戒,堅決杜絕違規野外用火。

3月25日14時許,湘潭縣公安局接到石潭鎮發生森林火險的報警電話。接警後,縣森林公安局聯合石潭派出所立即組織民警趕赴火警現場開展工作,並及時鎖定了造成此次森林火案的違法行爲人谷某某。

經查,當天14時許,谷某某乘車從株洲縣某煤礦宿舍到達湘潭縣石潭鎮一處山林爲其母親上墳祭祀。谷某某發現母親墳邊雜草叢生,便萌生清理周邊雜草的想法,由於沒攜帶除草工具,就用隨身攜帶的打火機將墳墓邊的雜草點燃進行清理,卻不料引發森林火險。所幸當地政府及時組織撲救,才未釀成大禍。

鑑於谷某某在明知該處系山林且又處於禁火期間內,仍僥倖認爲不會造成森林火險,導致約3畝山林被燒燬,其行爲觸犯了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公安機關依法對其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並要求其承擔被燒燬山林的生態修復費用。

市應急管理局倡導廣大市民文明祭掃,採用敬獻鮮花、植樹綠化、經典誦讀等方式緬懷故人,也可組織家庭追思、社區公祭等活動。同時提醒,大風天禁止進行明火祭掃活動,點燭燃香、燃放鞭炮,應遠離文物古建、易燃易爆場所、山林草原等。此外,及時清理周圍可燃物,並進行現場看護,做到人離火滅,防止灰燼復燃或飛火引發火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