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4節目批侯怡君「小三」 張金鳳誹謗罪被起訴
▲張金鳳(左起)指侯怡君是介入她與蕭大陸感情的小三,被依誹謗罪起訴。(資料照/翻攝張金鳳、侯怡君臉書)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藝人蕭大陸的舊愛張金鳳多年前頻上電視節目,抨擊蕭大陸的妻子侯怡君是小三,侯怡君不堪名譽受損提告,檢察官認爲張金鳳公開談論的是戀人相識、感情發展等私領域事項,純屬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不論內容是否爲真,都已經侵犯侯怡君的隱私,因雙方調解不成,臺北地檢署8日依誹謗罪嫌起訴張金鳳。
張金鳳在2021年7月27日播出的「新聞挖挖哇」節目中,提到侯怡君「當初分手,她並沒有被冠上小三,只是私底下很多媒體記者都知道」;7月28日的「命運好好玩」表示,「就算我今天跟蕭大陸複合了,全世界還是會講你是小三」。
同年的7月29日,「這!不是新聞」節目主持人詢問「侯怡君自己當時也有男朋友是嗎?」時,張金鳳回答「是的」;8月5日又在「震震有詞」節目中對侯怡君喊話「你介入了我的感情」,「那會爆出這個小三,純粹是因爲侯怡君騷擾我到太嚴重了」。
檢察官認爲,所謂「私德」,往往涉及個人生活習性、休養、價值觀與人格特質,與個人私生活的經營方式密不可分,屬於《憲法》第22條保障的隱私權範圍。立法要求證明所言真實性就可免責,是指事涉公共利益,如高階政府官員或政治人物,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飲宴交際等,攸關人民信任的事項。
檢察官指出,侯怡君雖是演藝人員而有一定知名度,但仍有經營私生活的基本人性需求,侯怡君沒有擔任公職或經營公益事業,不能爲了迎合羣衆窺探名人隱私的好奇心,就認爲侯怡君同意私生活供人品評,因此認定張金鳳出於攻訐他人的目的涉誹謗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此外,侯怡君另外控告張金鳳在臉書等社羣平臺發言,也涉及妨害名譽部分,因發文內容並未明顯指名道姓,內容多屬情緒宣泄等理由,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