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4節目爆料藝人侯怡君是小三 張金鳳涉誹謗遭起訴
藝人張金鳳2021年在4個電視節目涉宣稱藝人侯怡君是介入她與蕭大陸交往關係的第三者,臺北地檢署認爲,是否爲「小三」純屬私德,與公共利益無關,屬憲法隱私權保障範疇,且優先於張金鳳的言論自由,今偵結依誹謗罪起訴張金鳳。
起訴指出,張金鳳涉在2021年7月27日「新聞挖挖哇」節目中說「我當初分手,她明明是小三,我都沒有說了,我何苦在我結了婚,而且是3名後,纔去跟媒體說侯怡君是小三」翌日在「命運好好玩」節目說「我說就算我今天跟蕭大陸複合,全世界還是會講你是小三」
2021年7月29日在「這!不是新聞」節目面對主持人提問「侯怡君也曾經是你和蕭大陸之間的小三嗎」張金鳳回答「對」。同年8月5日在張金鳳在「震震有詞」節目中說「當初侯怡君你確實傷害了我,你介入了我的感情」、「那會爆出這個小三,純粹是因爲侯怡君騷擾我到太嚴重了」
檢方認爲,戀人間相識經過、感情發展歷程、交往時點、原因等節,原爲當事人私密領域事項,除有主動示衆自願放棄秘密性者,屬憲法第22條所認隱私權保障範疇。
檢方指出,侯怡君雖然是演藝人員、具一定知名度,無礙於經營私生活基本人性需求,私底下有無試圖介入或影響他人故有感情,爲其價值觀體現,侯怡君非擔任公職或經營公益事業,是否曾爲他人交往關係中的第三者,顯然純屬私德與公共利益無關,不能爲了迎合羣衆窺探名人隱私的好奇心,就認爲從事演藝工作的侯怡君同意私生活供人品評。
檢方認定,不論言論能否證明爲真,侯怡君名譽權、隱私權應優先於張金鳳的言論自由而受保障,張金鳳涉犯刑法誹謗罪,依法起訴
蕭大陸前女友張金鳳在上節目掀證據,指控侯怡君電話騷擾。圖/和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