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面對面”溝通 “肩並肩”調研

今年全國兩會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提出,要深入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切實把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激發人民創造活力落實到司法審判各方面,在自覺接受監督下嚴格公正司法。

山西省各級法院始終自覺、深入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主動接受人大監督、接受人大代表監督、接受人民監督,邀請人大代表參與視察法院、專題調研、開展調解、見證執行等活動,主動向人大代表報告工作,把制度優勢轉化成推動司法審判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強大動力。

現場觀摩——“在治罪的同時充分考慮了治理”

今年全國兩會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中提到的“踐行生態環境預防性、恢復性司法。判令責任主體承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資金共計96億元”,令全國人大代表、山西大同大學煤基生態碳匯技術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趙建國印象深刻。

全國兩會閉幕後不久,趙建國便來到文水縣人民法院,瞭解一起環境資源案件的審理情況,並就案件中的山體破壞、沙坑污染情況以及環境修復舉措進行現場觀摩指導。

翟某某等5人向某處沙坑傾倒固體廢物,造成經濟損失122.59萬元。案件辦理過程中,翟某某等人認罪認罰,主動退繳違法所得,繳納生態損害修復費用41.2萬元、環境綠化費用82.5萬元。文水法院以污染環境罪判處翟某某等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六個月,適用緩刑,並處罰金。

趙建國一直非常關注生態環境的修復治理。今年全國兩會期間,他就提出:“在自然資源和生態保護執法中,不能簡單罰款、關停,要處罰、治理雙管齊下,爲企業出主意想辦法,將新技術推薦給企業進行技術革新,更好地助力新質生產力發展。”

“這起案件,法院在治罪的同時,充分考慮了修復、治理等問題,讓破壞者繳納生態環境修復資金用於修復環境,案件辦理的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生態效果都不錯。”趙建國表示,“可以種植酸棗、沙棘等能夠適應土壤環境的經濟作物用來修復,也能給當地村民帶來一定經濟收入。”

趙建國還建議,文水縣位於汾河流域中游,有蒼兒會生態旅遊區等知名景點,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非常重要。法院要進一步加強監管與治理,堅定不移走好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

參觀視察——“紅色司法優良傳統代代相傳”

紅色資源是共產黨人奮鬥歷程的見證,是最寶貴的精神財富。從紅色司法優良傳統中汲取智慧力量,更好地促進審判工作現代化,是新時代法院人的職責和使命。

2024年11月12日,全國人大代表、山西省昔陽縣大寨鎮大寨村黨總支書記郭鳳蓮來到晉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參觀“山西抗日根據地司法檔案文獻選展”。選展由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主辦、晉中中院承辦,甄選出80餘份歷史檔案原件,呈現晉察冀、晉冀魯豫、晉綏三大抗日根據地司法工作概貌。

“這些珍貴的司法檔案原件,反映出山西抗日根據地司法工作的情況和特點。”

“抗戰時期,司法爲穩定邊區秩序、服務抗戰作出了很大貢獻。”

“根據地不僅在軍事鬥爭上取得了輝煌戰績,還在社會變革方面邁出了堅實步伐,比如實施《晉冀魯豫邊區婚姻暫行條例》等法令,極大地提高了女性地位。”

郭鳳蓮認真查閱一份份司法檔案,詳細瞭解晉冀魯豫邊區政府、高等法院推出的一系列舉措。她認爲,這些舉措充分體現了“從羣衆中來、到羣衆中去”的工作方法和理念,彰顯出人民司法的真正內涵。

紅色司法優良傳統要代代相傳。郭鳳蓮建議,人民法院要賡續紅色司法血脈,把“以人民爲中心”持續落實到每一起案件的審判執行中,在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強化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和深化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實質化解等方面再出實招,讓人民司法優良傳統在新時代煥發出新的生機和活力。

聯動普法——“營造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法治氛圍”

3月1日,新修訂的文物保護法施行。爲進一步引導社會各界自覺履行依法保護文物的義務,2月28日,雲岡研究院、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大同市雲岡區人民法院在雲岡石窟景區舉辦普法宣傳活動。

“小朋友你們好!這是利用3D打印技術微縮複製的第20窟模型。”

“我們正在做文物保護法宣傳活動,咱們一起來認識這位神秘嘉賓……”

活動中,全國人大代表、雲岡研究院院長杭侃與法官一同作爲文物保護法的“宣傳員”,用通俗易懂的語言爲遊客講解法律知識,帶領遊客一起感受雲岡文化深厚底蘊和優質司法服務成果,引導遊客樹立“保護好、傳承好祖先留給我們的寶貴遺產”的意識,使文物保護成果惠及更多人民羣衆。

活動中,杭侃走進雲岡文化保護法庭,圍繞“抓前端、治未病”、在保護傳承中推動文物活化利用、讓文化遺產更好地“活起來”“火起來”等話題,與法官進行交流。

“文物是歷史的見證,不僅承載着民族的智慧和創造,更凝聚着民族精神。”杭侃表示。

杭侃還建議,人民法院要進一步推動完善文物行政執法、科研、管理與司法保護有機銜接的長效工作機制,持續加大與雲岡研究院的溝通協作,在文物保護、雲岡學研究、法治宣傳等方面聯動發力,在雲岡石窟歷史文化和生態環境保護上開創新局,積極營造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良好法治氛圍。

調研指導——“積極助力綜治中心實質運行”

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規範化建設,是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策部署、統籌發展和安全的重要舉措。

2月28日,全國人大代表、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嶺分局三橋派出所副所長楊蓉來到太原市杏花嶺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調研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並在太原市杏花嶺區人民法院中澗河人民法庭進行座談。

“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是解決社會問題、維護羣衆利益的重要途徑,建立高效、協同、可持續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是實現基層善治的重要保障。”

“通過調研和座談,我深入瞭解到杏花嶺區在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中的創新實踐,深刻感受到司法力量在基層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楊蓉建議,人民法院要切實履行定分止爭、維護公正等重要職能,積極助力綜治中心實質運行、“一站”解紛,打造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閉環”,爲推動基層治理現代化提供更優質高效的司法解決方案。

忠誠履行職責使命,離不開一支堪當重任的司法鐵軍。2024年12月19日,楊蓉參加了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山西省委聯合召開的追授韓旭輝同志稱號表彰大會。韓旭輝同志的先進事蹟和山西法院開展的“學習韓旭輝,爭做韓旭輝式好法官”主題活動,給楊蓉留下了深刻印象。

楊蓉建議,要大力弘揚英模精神,持續開展形式多樣的學習宣傳活動,引導激勵廣大法院幹警更好履行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職責使命,努力以審判工作現代化支撐和服務中國式現代化。

“代表委員提出的意見建議,代表了羣衆的心聲,既是鼓勵和肯定,也是期望和鞭策。”山西高院黨組書記、院長馮軍表示,山西法院將站穩人民立場,加強與代表委員“面對面”溝通、“肩並肩”調研,更加自覺接受代表委員監督、接受人民監督,探索更多全過程人民民主司法實踐,在自覺接受監督中提升審判執行工作質效,全面推進法院工作高質量發展。(記者 白婕)

來源:人民法院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