搧羅智強耳光 邱議瑩判賠20萬

立法院2024年審查國會改革法案期間,民進黨立委邱議瑩用手中扇子揮打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見圖)臉部,臺北地院判賠20萬元。(本報資料照片)

立法院2024年審查國會改革法案期間,藍綠立委在表決時發生口角,民進黨立委邱議瑩用手中扇子揮打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臉部,羅提告求償。臺北地院認爲,這樣的行爲依照一般經驗認知,會讓承受者感到難堪、受辱,判邱女賠償20萬元。可上訴。

羅智強提告主張,他與邱議瑩2024年5月28日都在立法院議場內,當天主要議程打算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等法律條文修正案,他爲了讓廣大民衆明確瞭解法案內容與議事經過,當天在議場內以手持手機方式直播,但邱議瑩突然衝向他並稱「你是沒被打過喔?」加以恐嚇,此部分他向邱議瑩求償25萬元。

羅說,邱女同時用手持紙扇、打耳光方式打他左臉,此行爲貶損他的人格、名譽及社會評價, 已侵害他名譽人格法益,此部分他求償25萬元,共計求償50萬元。

北院簡易庭審理後認爲,邱女對羅說「你是沒被打過喔?」羅還停留在現場並回應「打不還手」,未見羅有何退卻或恐懼之意,實難認爲邱女言論已達使羅恐懼程度,考量整體事情發生經過,難認邱女侵害羅的自由權,駁回此部分求償之訴。

但法官指出,邱女拿紙扇搧打羅左臉,發生地點在立院議會期間,現場除有多位立委或工作同仁外,另有媒體或與會者在現場直播,邱女行爲依照一般經驗認知,使承受者感到難堪、受辱。

法官指出,邱女打羅耳光已遭媒體及相關網路影音平臺報導、播放及截圖、剪輯後傳播, 已達使羅在社會上之評價受到貶損,致其名譽權受損害,判決邱賠償2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