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議瑩用紙扇打羅智強耳光 判賠20萬理由出爐

羅智強(中時資料照片)

立法院2024年審查國會改革法案期間,在表決時藍綠立委發生口角,結果民進黨立委邱議瑩用手中扇子往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臉部揮,羅提告求償50萬元,臺北地院認爲,這樣的行爲⼀般經驗認知,顯⾜使承受者感到難堪、受辱,判邱女賠償20萬元。可上訴。

羅智強提告主張,他與邱議瑩2024年5月28日都在立法院院議場內,當天是主要議程打算三讀通過⽴法院職權⾏使法、刑法等法律條⽂修正案,他爲使廣⼤ 民衆明確瞭解法案內容與議事經過,當天在議場內用⼿持⼿機⽅式持續播, 但邱突衝向他並稱「 你是沒被打過喔 」,恐嚇他,此部分他求償25萬元。

羅說, 邱同時以⼿持紙扇以打⽿光之⽅式⽤⼒搧打他左臉, 這樣的行爲,貶 損他⼈格、名譽及社會評價之公然侮辱⾏爲, 已侵害他名譽⼈格法益,此部分他求償25萬元,共計求償50萬元。

北院簡易庭審理後認爲,邱⼿持紙扇以打⽿光之⽅式⽤⼒搧打羅左臉,發⽣地 點在⽴院議會期間,現場除有多位⽴委或⼯作同仁與會外,另有媒體或與會者 爲現場直播,這樣的行爲⼀般經驗認知,顯⾜使承受者感到難堪、受辱。

法官指出,邱的行爲確已遭媒體及相關網路影⾳平臺報導、播放及截圖、剪 輯⽽予以傳播, 已達使羅在社會上之評價受到貶損,致其名譽權受有損害,判決邱賠償2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