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隆通運案二審翻盤 職災死亡給付未補

過勞死司機呂智偉太太鄭淨蓮表示不是耍特權,只是要一個公平的對待。記者蘇健忠/攝影

山隆通運司機二○一七年過勞死案二審勝訴,勞團與家屬昨於勞動部前強調,此案已三千多天,勞部應儘速發放職災保險給付,勿以三審定讞爲由拖延。記者蘇健忠/攝影

山隆通運大貨車司機呂智偉,二○一七年三月底在送貨途中,因出血性腦中風過世,家屬主張,呂男常超時加班,導致過勞死,屬於職業災害,向山隆求償,高等法院今年六月二審判家屬勝訴,山隆通運不服並上訴至最高法院,勞保局也以需三審定讞爲由,尚未給予職災死亡給付,引發家屬不滿。

工傷協會強調,此案已三千多天,要求勞動部比照美國無線電公司(RCA)員工求償案,儘速發職災保險和慰問金,勿以三審定讞爲由拖延照顧。

呂太太則向勞動部長洪申翰喊話,指丈夫離世後,公公和婆婆也相繼離世,只剩自己與三個孩子相依爲命。勞動部調查錯誤已對家屬造成無法彌補傷害,現在法院還家屬清白,勞動部卻落井下石。受害者們不是要特權,而是要一個公平的對待,而勞動部欠我們一個交代。

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專員賀光卍表示,一審法官採信勞動部調查報告,認定呂智偉不符合職災過勞死標準,判家屬敗訴;二審時,高院委託臺大醫院重新鑑定,確認死因與工作高度相關,改判家屬勝訴。但山隆通運不服判決,持續上訴至最高法院。

賀光卍質疑,二審勝訴後,工傷協會依判決向勞保局申請職災死亡給付差額十個月,卻遭勞保局以需三審定讞爲由拒絕給付。然而,RCA工傷案一審勝訴後,勞動部職安署與勞保局卻主動補發職災失能、死亡給付差額,並給予慰問金,爲何呂智偉的個案卻遭到如此嚴苛對待和雙重標準?

RCA員工關懷協會理事長杜津珠也要求勞動部比照RCA案,給呂智偉一家職災保險和慰問金,莫讓受害者勝訴後還要繼續受苦。

對此,勞動部表示,此案經勞檢機構啓動疑似過勞調查,對山隆通運違反勞動法令部分,均已依法處分。若勞工家屬如有新事證,可向勞保局申請職業傷病死亡給付,將依法重啓審查,後續如經勞保局核給,職安署將配合發給慰問金。也強調職業病評估上,絕無僅採僱主證詞而忽視家屬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