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高速信聯支付被罰46萬元: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

6月20日金融一線消息,中國人民銀行山東省分行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顯示,山東高速信聯支付有限公司因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被罰款46萬元;劉某(時任山東高速信聯支付有限公司風控合規部經理)被罰款4萬元。

中國人民銀行山東省分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魯銀罰決字〔2025〕11號、12號)序號當事人名稱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違法行爲類型行政處罰內容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機關名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公示期限1山東高速信聯支付有限公司魯銀罰決字〔2025〕11號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罰款460000元

中國人民銀行

山東省分行

2025年6月17日三年2劉某(時任山東高速信聯支付有限公司風控合規部經理)魯銀罰決字〔2025〕12號

對山東高速信聯支付有限公司以下違法行爲負有責任:

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

罰款40000元

中國人民銀行

山東省分行

2025年6月17日三年

轉自:金融一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