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黑熊無罪/獵殺4黑熊 大武部落9人一審無罪
屏東縣大武部落九名族人三年前曾獵殺四隻臺灣黑熊。圖/屏檢提供
屏東縣霧臺鄉大武部落九名族人獵殺四隻臺灣黑熊,還曾載黑熊屍體「三貼」騎機車遊街,被屏東地檢署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等罪嫌起訴,屏東地方法院昨宣判,合議庭認定,九名被告均爲原住民,獵捕、宰殺行爲基於非營利自用,符合野生動物保護法除罪事由,均判處無罪,這也是野保法修法後首例;屏東地檢署表示,收到判決書後會研議是否上訴。
屏東縣大武部落九名族人三年前曾獵殺四隻臺灣黑熊,事後在林保署屏東分署輔導下,前年成立黑熊生態給付巡守隊,去年十月巡守隊曾發現臺灣黑熊受困套索後並救援。圖/林保署屏東分署提供
原民立委伍麗華說,獲判無罪的關鍵是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法與先前布農族獵人王光祿釋憲案,傳承文化不應視爲犯罪而以刑罰處罰。
判決指出,大武部落族人顏明德與兩名兒子、村長麥庸正等九人於二○二二年十月到十二月間,因鄉內出現有危及人類性命之虞及非營利自用,單獨或共同以獵槍射擊、以陷阱方式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共有臺灣黑熊四隻、臺灣水鹿十五隻與臺灣野山羊三隻。
合議庭認爲,九人獵殺臺灣黑熊等行爲,根據野生動物保育法今年二月十八日配合司法院釋字八○三號解釋與最高法院一一一年度臺非字第一一一號判決意旨,就原住民族獵捕、宰殺野生動物部分增訂「非營利自用」的除罪,並修正以行政罰替代、排除原本違規的刑罰,藉以尊重原住民族傳統文化、祭儀,兼顧野生動物保育,因此判處無罪,至於九人是否涉違反野保法行政罰部分,則由主管機關認定。
大武部落族人曾說過,因爲黑熊快要侵犯到族人生活領域,很擔心黑熊會傷害人,也發現黑熊有吃狗的情形。後來檢警在顏男家中冰箱內查獲的臺灣黑熊,在黑熊的胃裡有驗出狗的DNA。
屏東縣政府農業處表示,九人獵殺的黑熊、水鹿、野山羊都是保育類野生動物,依野保法規定,若經確認非初犯,可罰二萬至十萬元,目前縣內查無違反紀錄,將函請各地方政府確認有無違反紀錄。
林保署則說,尊重判決結果。依現行規定,原住民族獵捕野生動物仍應事前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或於特定情形下辦理事後備查,本案後續將由屏東縣政府確認。
屏科大森林系助理教授吳幸如說,此案例很有指標性,衍伸出當代保育研究者、野生動物主管機關、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傳統文化保護者、保育團體等之間長年累積的觀念與實務間的矛盾,也凸顯社會各種對野生動物保育實務與文化理解之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