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L裕隆假球案辯論終結! 被告球員「說詞跳針」11/17宣判
▲前裕隆球員吳季穎(左)與柯旻豪(右)涉打假球籤運彩,將於11月17日宣判。(資料圖/記者黃宥寧攝)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2023年10月,SBL裕隆納智捷多名球員遭踢爆涉入假球簽賭,士檢隨即分案指揮刑事局偵四大隊偵辦,並於2024年2月首度依《運動彩券發行條例》起訴球員,共15人被告,聲請沒收逾2千萬元不法所得。士院密集開庭,吳季穎雖承認打假球,但對涉案場次前後不一,多名被告則否認犯行,全案8月27日辯論終結,審判長諭知11月17日宣判。
全案由時任重大刑案專組主任檢察官葉耀羣率同檢察官邱獻民 指揮偵辦,經比對比賽畫面、金流及證人供述,確認裕隆多名球員自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5月21日第二十季SBL賽程期間,至少十數場比賽涉入假球,其中7場爲符合地下盤口刻意操控比數,手法包括離譜投籃、罰球不中、故意失誤、不執行戰術等,涉案金額高達2,000萬元,嚴重破壞比賽公平與球迷信任。
全案於2024年2月2日偵結,首依《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21條起訴球員,共15人被告,其中包括裕隆主控、前MVP 柯旻豪、控衛 吳季穎 等10名球員,並聲請沒收逾2,000萬元不法所得。檢察官進一步認定,被告等人涉及 《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21條第2項「三人以上結夥以詐術妨害比賽公平」,以及刑法 網路賭博、供給賭博場所、詐欺取財、加重詐欺取財等罪名。
▼柏力力隊前球員施顏宗與陳奕綸,以證人身分赴士院出庭。(資料圖/記者黃宥寧攝)
2024年3月28日士院首開庭,歷經多輪證人、被告訊問後,停庭一段時間,今年7月21日因操控比賽、詐取地下賭資遭彰院判刑的柏力力隊前球員施顏宗與陳奕綸,以證人身分出庭,並就2023年4月22日的關鍵比賽作證。2人是全臺首宗依《運動彩券發行條例》判刑案例,被判刑1年7月與1年6月,均獲緩刑。
陳奕綸作證時,直言「不想浪費時間才認罪」;而SBL選秀狀元 施顏宗 則供稱曾接獲「比賽前兩節要輸10分」的指令,進一步揭露假球操作手法。
假球案於8月27日辯論終結,公訴檢察官建請法院對柯旻豪從重量刑,並依法併科罰金;對於周𬀩宸、吳祐任、陳品詮、邱忠博等人偵查中坦承,卻在審理期間翻異前詞,難認悔意,也請從重論處;至於班霸、黃鉉閔、顏聞佐始終否認犯行,態度頑拒,同樣建請嚴懲,其餘被告則依情節科刑。
全案訂於11月17日宣判,所有遭起訴球員註冊資格已被註銷,並列爲永不錄用名單,等同徹底告別臺灣職籃。這場假球案不僅攸關球員命運,更是對籃壇公信力的一次嚴峻考驗,最後判決將成爲臺灣職業運動史上難以抹去的印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