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L球員打假球簽賭 施顏宗、陳奕綸獲緩刑
施顏宗(見圖)、陳奕綸打假球、簽賭,彰化地方法院依違反運動彩券發行條例,判處施1年7月、陳1年6月徒刑,2人均緩刑3年。(報系資料照)
2023年超級籃球聯賽(SBL)中,時爲柏力力隊球員的施顏宗、陳奕綸勾結地下簽賭站,在比賽中配合壓低得分打假球,並在賽前簽賭,事後2人各獲得3萬元、3000元賭金,彰化地方法院近日審結,依違反運動彩券發行條例,判處施1年7月、陳1年6月徒刑,2人均緩刑3年。
判決書指出,超級籃球聯賽(SBL)自2023年1月7日起至同年5月21日進行第二十季賽程,施顏宗時任柏力力隊中鋒與小前鋒球員,陳奕綸則是柏力力隊控球后衛球員,2人當時都是柏力力隊固定先發球員;施顏宗透過裕隆隊球員柯旻豪結識地下簽賭站組頭邱男,並參與地下簽賭,陳奕綸則是經由施以口頭方式向組頭下注。
2023年4月22日裕隆隊對上柏力力隊,柯旻豪賽前透過邱姓組頭告知當日裕隆隊有球員狀況不佳、戰力不齊全,要施顏宗和陳奕綸「認真打」、「不要輸太多」,並請2人刻意配合裕隆隊比賽節奏壓低得分,該場賽事最終分數爲柏力力隊73分,裕隆隊71分,由柏力力隊逆轉贏得比賽,施與陳因在賽前押注柏力力隊獲勝而詐得賭金,邱姓組頭在同年4月30日匯款給施顏宗詐得的賭金3萬元,並由施顏宗交付陳奕綸3000元。
彰化地方法院審酌2人正值青壯年,卻爲貪圖賭金,而簽賭地下賭盤並因此未以運動員精神專注於比賽賽事,與邱姓組頭等人共同以詐術妨害SBL賽事之公正性,並詐得賭金,對我國職籃發展及社會風氣有重大不良影響。
但考量2人對此案坦承不諱,知所悔悟,經此教訓後,當知所警惕而無再犯之虞,將施顏宗與陳奕綸依犯結夥3人以上共同以詐術妨害投注標的運動競技賽事公平罪,分別判處1年7月、1年6月刑期,均緩刑3年,犯罪所得沒收。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