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警勾結徵信業者 幫查個資抓猴判7年8月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前偵查佐林侑穎,涉嫌與徵信業者林泫洋勾結,鎖定汽車旅館偷情的男女,以警政系統偷查個資登門勒索,新北地方法院依圖利、違反個資法等罪,各判處2人7年8月及12年8月,各褫奪公權3年。可上訴。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前偵查佐林侑穎,涉嫌與徵信業者林泫洋勾結,鎖定汽車旅館偷情的男女,由林員以警政署警政知識查詢系統幫忙查個資後登門勒索,藉此得手160萬元。新北地方法院依認爲林員及林男依圖利、違反個資法等罪,各判刑7年8月及12年8月,各褫奪公權3年。可上訴。
檢方前年11月發動搜索約談,林侑穎、林泫洋與均被羈押禁見,三重警分局並也將林員一次記2大過免職。林員坦承違法替幫林男偷查個資,辯稱以爲林男只是拿去抓猴,不知會拿去勒索對方,否認收賄。
起訴指出,具有幫派背景的林泫洋會指示手下小弟埋伏在北市高檔汽車旅館外, 鎖定開名車出入的男女,同時在林侑穎協助偷查個資,一旦確認雙方爲已婚偷情,便加以跟蹤掌握對方工作、行動和作息。
最後林男會親自登門或派小弟帶着蒐證畫面找上被害人勒索,要求對方付錢買回偷情的證據,否則將告知其原配或家人,部分被害人被迫只好付出高額「封口費」。經查林泫洋共鎖定4組偷情男女勒索,其中2人各支付80萬元,林侑穎則以辦案爲由,違法調閱5組男女個資供林泫洋犯案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