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結詐團泄漏個資!貪警收現金、賓士 二審重判11年半

▲臺北市警局大同分局寧夏路派出所前所長葉育忻。(圖/記者黃宥寧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臺北市警局大同分局寧夏路派出所前所長葉育忻,疑似勾結「臺版柬埔寨」詐騙集團首腦「藍道」杜承哲,泄漏個資以及警方查緝資料,並收受現金、賓士等,價值超過500萬元。案發後葉男遭停職並遭起訴,一審將他重判,案經上訴,「藍道」向高院法官求情,希望刑度都加在他身上,但高院不買帳,二審仍將葉男重判有期徒刑11年6月。

2022年爆發的「臺版柬埔寨」求職詐騙案,集團主謀「藍道」杜承哲,教唆手下囚禁凌虐61名求職者,最後還害死其中3條人命,一二審均將杜男以及其餘2名共犯,重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件目前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本案爲案外案,檢警追查期間,發現杜男與時任寧夏路派出所所長葉育忻有多次通聯記錄,深入調查後,赫然發現2人間有不法往來。檢警收網,將葉男逮捕,聲請羈押獲准。全案於2023年間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時,葉男否認貪污、也否認非法利用個資罪,僅承認行使僞造公文書、洗錢、泄漏國防以外秘密罪。他說,與杜男認識約1、2年,見他涉案後又改過自新,再加上自己個性比較不拘小節,纔會一時犯錯,答應杜男的請求。但他羈押期間看到杜男犯下多起詐欺案件,甚至還牽扯人命,讓自己深感懊悔。一審法院認定葉男收賄現金、賓士車,價值共529萬元,因此依照「違背職務收賄罪」判12年6個月、「洗錢罪」判1年、「行使僞造公文書罪」判1年2個月,且其不法所得也遭沒收。案件上訴第二審。

二審高等法院審理期間,提訊在押的杜男作證。杜男一肩扛下,試圖爲葉男說情,稱行賄的金額不高,前前後後加總約50萬元;賓士車是免費贈送,沒有對價;至於額外的金錢都是拿來對毒販「釣魚」,事後均有歸還。因此杜男還向法官說「刑度加在我身上」。

但合議庭法官顯然不買帳,全案於7日宣判,高院依照「違背職務收賄罪」將葉男判刑11年6月、褫奪公權5年,「洗錢罪」判刑1年、併科20萬罰金,及「行使僞造公文書罪」仍判刑1年2月;杜男則被依「行賄罪」判刑2年8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