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電視再吞敗!挨批「詐團、邪教」 名嘴及罷免領銜人不起訴確定
臺灣高檢署
三立電視今年5月報導檢調偵辦罷免「死亡連署」案,指罷免案領銜人李孝亮「一罪一罰要關30年」,事後媒體人朱凱翔直播邀李對談,批評三立「毀人家庭」、「毒害人心不下於詐團」、「跟邪教沒兩樣」,三立提告朱、李2人誹謗罪,臺北地檢署上月不起訴朱、李,三立不服,向臺灣高檢署聲請再議,臺灣高檢署今(21)日駁回,朱、李2人獲不起訴處分確定。
今年5月,三立電視報導北檢偵辦罷免「死亡連署」案,發佈新聞「死人連署僞造文書鐵證,律師:李孝亮一罪一罰最重30年徒刑」,5月6日,朱凱翔的「不演了新聞臺」網路頻道播出「誰來早餐」直播節目,邀請李孝亮對談。
朱在節目中指稱「三立毀人家庭」、「這個毒害人心的程度,不下於詐騙集團」、「三立的好朋友們,如果良心未泯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OK?」李則以「嗯」、「對」附和,三立電視不滿,向北檢提告朱、李2人誹謗罪。
檢方調查時,朱辯稱李母爲三立忠實觀衆,三立爲製造壓力給李,在政論節目中散佈各種錯 假訊息,不斷渲染一罪一罰,李要關30年,致李母壓力很大,導致母子失和,這不是毀人家庭、詐騙集團嗎?且節目內容洗腦觀衆,不就如同邪教?
檢方認爲,評論三立等大型企業,因其掌握社會較多權力或資源分配,對於相對弱勢者的意見表達,本應以較大程度容忍,加上三立確實報導李一罪一罰最重30年徒刑,朱、李是討論罷免案及相關法律爭議,爲可受公評之事,且李僅爲朱附和言論,縱使朱措詞或有過激之處,但尚未明顯逾越適當評論範圍。
檢方認爲,電視爲民衆接近媒體使之重大媒介,亦爲公衆意見最有力之傳播工具,除對公衆事務監督報導外,亦受公衆及其他媒體監督,因此朱、李言論仍屬監督之評論範疇,且三立身爲傳媒,並非毫無話語權而無從辯駁,2人罪嫌不足,今年10月將2人不起訴處分。
不過,三立不服,向臺灣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審查後認爲三立再議無理由,依法駁回,因此朱、李2人不起訴處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