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開展市場準入壁壘清理整治行動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4月2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發佈《關於開展市場準入壁壘清理整治行動 促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通知》(簡稱“《通知》”)。此次清理整治的重點是,以地方性法規、規章、行政規範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等形式設立和實行的違反市場準入制度要求的各類規定文件,以及各級政府違規設置市場準入壁壘的各類做法情形。
根據《通知》,各省級發展改革委會同商務、市場監管部門對擬修改或廢止的文件,按照地方性法規、規章、行政規範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進行分類,按照“誰制定、誰負責”原則,會同文件制定部門推動文件修改廢止工作。涉及地方性法規的,提請省級人民政府審議決定後報請同級人大常委會按程序辦理;涉及地方政府規章的,提請省級人民政府審議後按程序辦理;涉及省級部門出臺的各類規範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的,督促制定部門限期修改或廢止。文件修改或廢止工作原則上在清理整治行動期間完成,未如期完成的,需正式說明情況並明確完成期限。市縣兩級清理工作參照上述安排執行。